财闻近日获悉,监管已下发《关于延长不良贷款转让试点期限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不良贷款转让试点期限延长一年至2026年12月31日。
据悉,随着此前规定的2025年12月31日试点期限临近,金融机构明显加快不良资产转让节奏,年末“压线”处置特征凸显。据银登中心网“不良贷款转让业务”数据,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密集转让不良贷款。仅12月单月,共披露352条不良贷款转让业务公告,较11月增加151条。银行和消费金融公司是转让“主力军”,建设银行(601939.SH)、邮储银行(601658.SH)等密集参与,且个人不良贷款成为转让的主要类型,上亿级资产包频繁出现。
国家注册审核员、广东更佳昊国际认证有限公司总经理李锦堤对财闻指出,集中在期限节点前“赶进度”处置不良,看似有助于尽快出清风险,实则暗藏多重隐忧。
全联并购公会信用管理委员会专家安光勇还对财闻表示,大量不良资产集中处置会暴露银行资产质量问题,增加市场的不确定性,影响投资者信心。
关于监管再次发文延长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期限的原因,苏商银行特约研究员付一夫对财闻分析指出,在零售不良持续暴露、不良处置市场尚未成熟的背景下,监管通过延长试点期限,为银行提供更稳定的处置通道,避免“压线”集中出清引发市场波动,稳步化解存量风险。
付一夫认为,此次延期既为银行短期提供更充足的处置窗口和定价灵活性,缓解资本压力,也有助于推动长期常态化管理、优化合作机制,稳定市场预期,实现可持续经营。
再获一年“窗口期”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已向各金融监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下发《通知》,明确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期限延长一年至2026年12月31日,业务继续开展。
延期的同时,《通知》还提及试点机构应当重点关注“尽职调查、估值定价、审批决策、个人不良贷款清收管理、对公不良贷款最终买受人、转让和收购机构资质条件、责任认定和追究等方面内容。”
追溯政策脉络,2022年底,原银保监会下发《关于开展第二批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在2021年发布《关于开展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的基础上,将试点机构从国有大型银行和股份制银行,进一步扩展至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及不少地区的城农商行等,并规定试点期限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
此前“压线”密集处置
财闻注意到,随着此前规定的2025年12月31日试点期限临近,各类机构2025年末明显加快不良资产转让节奏。
据银登中心网“不良贷款转让业务”数据,仅12月单月,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共披露352条不良贷款转让业务公告,较11月增加151条,平均每天接近30条。
银行和消费金融公司是转让“主力军”。其中,建设银行、邮储银行等密集参与,且“个人不良贷款”成为转让的主要类型,上亿级规模资产包频繁出现。
银行方面,比如,建设银行重庆分行于2025年12月22日发布的《关于2025年第5期个人不良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转让项目不良贷款转让公告(重新挂牌)》,借款人户数422户,未偿本息总额1.46亿元;邮储银行河北分行于2025年12月23日发布的《关于2025年第1期个人不良贷款(个人消费及经营性贷款)转让项目不良贷款转让公告(重新挂牌)》,借款人户数766户,未偿本息总额1.89亿元。
消费金融公司方面,重庆蚂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发布的两份个人不良贷款(个人消费贷款)转让项目公告显示,“第12期”借款人户数509945户,未偿本息总额13.55亿元;“第13期”借款人户数89143户,未偿本息总额12.52亿元。
据国泰海通证券统计,截至2025年12月24日,已披露不良贷款转让公告以商业银行为发起主体的,共涉及未偿贷款本息和1104.65亿元,其中本金660.49亿元、利息444.17亿元(部分贷款逾期超十年)。
从底层资产看,2025年12月商业银行挂牌转让的资产包中,零售贷款本金合计474.3亿元、利息合计375.3亿元,分别占挂牌贷款本金总额的71.8%、利息总额的84.5%。零售贷款中又以信用卡为主,本金、利息分别为310.9亿元、312.7亿元,分别占挂牌总额的47.1%、70.4%。单一资产包转让的个人消费贷本金65亿元、经营贷本金41.6亿元,分别占挂牌贷款本金总额的9.8%、6.3%,其余为消费贷、经营贷和信用卡的组合包。

国泰海通证券还分析指出,银行2025年末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一方面利好财务指标优化,改善不良率和拨备覆盖水平;另一方面有助于资本占用释放,还能有部分现金回笼,为来年开门红优质资产投放蓄力。
暗藏多重“隐忧”
针对“银行密集压线处置不良贷款”的现象,国家注册审核员、广东更佳昊国际认证有限公司总经理李锦堤对财闻指出,银行等机构集中在期限节点前“赶进度”处置不良资产,看似有助于尽快出清风险,实则暗藏多重隐忧。
首先,最直接的风险在于“卖得多、卖得急,价格被压低”。随着不良资产挂牌量屡创新高,买方在谈判中的议价能力明显增强。当前,AMC及地方资管公司在争夺有限额度时,普遍会要求10%—15%的价格折让。
其次,在集中“冲量式”处置背景下,不良资产包处置节奏明显加快,也增加了风险识别不到位的可能。比如,尽调时间被压缩,一些抵押物瑕疵、涉诉信息难以充分披露,后续如果产生纠纷,相关风险仍可能回到银行的账上,对资本形成“二次侵蚀”。
另外,大量零售类信用卡、经营贷等资产批量转让后,银行也失去与借款人重新协商的可能。若后期经济复苏,原本有望逐步回收的资产,已在低点被“斩仓”处理,相当于把本应属于银行的逆周期收益提前让渡给了受让机构。
全联并购公会信用管理委员会专家安光勇还对财闻指出,大量不良资产集中处置会暴露银行资产质量问题,增加市场的不确定性,影响投资者信心。
“稳风险、防踩踏”
关于监管此次发布《通知》延长不良贷款转让试点期限的原因,苏商银行特约研究员付一夫对财闻分析指出,这主要是基于三方面考量:
其一,宏观经济承压背景下,信用卡、消费贷等零售不良持续暴露,银行不良资产处置压力未减,出现2025年12月集中“压线”处置,是因为原有试点期限难以消化存量风险。
其二,不良处置市场尚处于培育期,AMC等受让方的承接能力、定价机制与配套法规仍需完善,延期有助于推动不良处置市场生态完善。
其三,通过政策延续,为银行提供稳定的不良处置通道,避免集中“压线”处置引发市场波动,助力银行稳步压降不良资产、释放资本,同时为后续制度常态化积累经验,筑牢金融风险防线。
谈及延长期限对银行经营的影响,付一夫认为,短期来看,有助于银行优化定价策略,减少收益损失;同时缓解年末资本与拨备计提压力,提升资产质量与资本充足率表现,为信贷投放腾挪空间。
长期来看,延期安排有望推动银行建立更完善的不良资产全周期管理体系,同时也可以促进银行与AMC深化合作,完善估值与交易机制,提升处置效率。延期信号还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降低银行合规与声誉风险,助力平衡风险处置与业务发展,实现可持续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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