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民杨女士因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经工作人员催收提醒后,将足额款项存入个人公积金贷款还款账户,一次性结清了名下公积金贷款的逾期欠款。让她欣喜的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最新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她该笔贷款单笔逾期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逾期记录,将在征信系统中自动不予展示,个人信用状况不受影响。截至目前,已有约232位像杨女士这样的公积金贷款逾期借款人,在政策通知发布后主动清偿债务,成功获得信用修复机会。
杨女士于2009年办理了公积金贷款用于购房,2025年因家庭临时资金周转困难,导致3个月公积金贷款未能按时偿还,产生了逾期记录。得知逾期会影响个人征信,可能对后续金融活动造成不便,杨女士一直忧心忡忡。
2025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后,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对杨女士进行还款提醒,并推送了政策信息,详细告知了信用修复适用条件。
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杨女士确认自己的逾期信息符合政策要求:逾期发生在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单笔逾期金额未超过1万元,且能在2026年3月31日前足额还清。随后,杨女士顺利完成了逾期欠款的足额偿还。工作人员明确告知,她无需提交任何申请材料,征信系统将自动识别并处理,相关逾期信息将按政策要求完成调整,还款状态恢复正常。“没想到政策这么人性化,还不用自己跑流程,这下终于能安心了!”杨女士对此次政策支持和公积金中心的贴心服务连连称赞。
为给信用受损但积极还款的个人提供容错纠正机会,中国人民银行出台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当前,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全面落实该项政策,具体适用条件如下:
适用范围: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逾期信息;
金额标准:单笔逾期金额不超过10000元人民币;
还款要求:需在2026年3月31日(含)前足额偿还全部逾期债务;
操作方式:实行“免申即享”,无需个人申请、提交材料或支付任何费用,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将自动识别并处理,相关逾期信息不予展示;
生效时间:2025年11月30日(含)前还清的,2026年1月1日起逾期信息不予展示;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还清的,次月月底前逾期信息不予展示。
南方+记者 唐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