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盐城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未按项目进度发放贷款,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响水支行被罚款35万元,相关责任人彭树宏被警告。

以“未按项目进度发放贷款”为由进行处罚,相对而言较为少见。不过,1月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州监管分局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绍兴银行温州分行因考核指标不合规、未按工程进度发放贷款两项核心违规行为,被处以170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徐才文同步受到警告处罚。这已是绍兴银行旗下分支机构年内第三次收到监管罚单,叠加此前温州分行、舟山分行的处罚金额,该行2025年至今累计被罚金额已达3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