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黄晓波
“当初看到业绩比较基准写着3.5%,没想到到期结算只有2.1%。”近日,武汉投资者王女士向记者讲述了她最近的理财经历。面对她的疑惑,理财经理明确解释,业绩比较基准不是承诺收益,产品净值会随市场波动。
王女士的困惑颇具代表性。自资管新规实施、理财产品全面完成净值化转型以来,“保本保息”与“预期收益率”已成为历史。如今,银行理财产品的宣传页上,“业绩比较基准”成为最显眼的收益参考指标。然而,该指标以单一数值、区间数值等多种形式呈现,让不少投资者产生误解,甚至将其视为新的“预期收益”。
多样展示方式易引发误解
记者近期走访武汉市内多家银行网点发现,当前理财产品对“业绩比较基准”的展示方式并不统一。在某股份制银行,一款固收增强类产品标注为“业绩比较基准2.80%-3.30%”;而在另一家国有大行,一款同类产品则简明地写着“业绩比较基准3.3%”。
“看到区间值,我下意识觉得收益起码能达到下限。看到单一数值,又容易把它当成一个确定的准收益。”有多年理财经验的市民李先生坦言自己也曾误解其含义。多位理财经理向记者表示,这是客户咨询中最常见的问题。
金融机构人士强调,业绩比较基准是产品管理人基于产品性质、投资策略、过往表现及市场环境等因素,综合测算设定的投资管理目标。它主要用于衡量产品运作效果的相对表现,是事后的“参照标尺”,而非事前的收益承诺。
是“标尺”而非“保证书”
“设置业绩比较基准,主要是为投资者提供一个直观的收益参考框架,同时也为投资团队的管理绩效设立了评估目标。”一位资深理财经理向记者解释,“例如,设定3.5%的基准,意味着投研团队将以此为目标进行资产配置与动态调整。但最终结果受到市场利率变化、债券价格波动、所投资产信用状况等多种不可控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在净值化时代,理财产品的收益完全取决于其投资组合的实际表现,净值每日波动。因此,业绩比较基准仅是一个用于横向比较的标尺,绝非本息安全的保证书。投资者实际获得的收益可能高于、等于或低于该基准,甚至在极端市场情况下可能发生本金亏损。
监管持续规范展示要求
针对业绩比较基准在展示中可能引发的误导,金融监管部门持续完善相关销售管理与信息披露规则。近年来发布的多项规定均要求,理财产品销售时必须清晰提示业绩比较基准的非承诺性质,不得变相宣传“预期收益”。
目前,行业实践已趋于规范。记者查阅多家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发现,均在显著位置明确标注“业绩比较基准不代表产品的未来表现和实际收益,不构成对产品收益的承诺”,并普遍增加了对基准测算依据或适用情景的简要说明。
理性看待,重在匹配与理解
面对业绩比较基准,投资者应如何理性决策?综合多位理财经理与行业专家的建议,关键在于以下几点。
首要明确“非承诺”属性,必须从根本上打破“刚性兑付”思维惯性,理解任何业绩比较基准都不是保底收益;坚持风险匹配原则,切勿仅被高数值吸引,务必对照产品风险评级(从R1的谨慎型到R5的进取型),并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相匹配,高基准往往伴随着更高的净值波动可能性;做好产品“功课”,购买前应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重点关注“投资范围与比例”部分,了解资金主要投向存款、债券还是权益类资产,这直接决定了收益潜力与风险来源;考察机构管理能力,虽然“过往业绩不预示未来表现”,但管理人的投研团队实力、风险管理文化以及同类产品长期历史业绩的稳定性,是评估其能否在复杂市场中努力达成投资目标的重要参考。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需谨慎。”这句提示不仅印在文件上,更应成为每位投资者的行动准则。在净值化时代,没有稳赚不赔的理财,只有与自身风险认知和承受能力相匹配的投资。看懂业绩比较基准,正是迈向理性投资的第一步。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