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稿)》。本次章程修订是公司根据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系统性修订,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修订背景与主要内容
作为一家1993年成立并于1996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国有企业,湖南海利此次章程修订是自1993年创立以来的第二十二次修订。修订后的章程共十二章二百二十七条,在保持原有框架基础上,重点对公司治理结构、股东权利保护、党委作用发挥、董事会运作机制等方面进行了优化完善。
公司基本信息更新
修订后的章程明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5,874.2416万元,股份总数为55,874.2416万股,全部为普通股。公司注册地址仍为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51号,法定代表人为公司总经理,营业期限为永久存续。
治理结构优化
章程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党委、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权责边界,强化了"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程序。特别强调"坚持两个一以贯之,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党组织内嵌于公司治理结构之中,发挥党委领导作用"。
董事会组成结构维持9名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并设职工代表董事1人。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职责得到进一步明确。
股东权利保护强化
修订后的章程细化了股东权利行使的具体程序,包括股东查阅权、提案权、表决权等,并明确规定"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针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章程增加了多项约束条款,禁止其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风险控制机制完善
章程对公司对外担保、重大投资、关联交易等事项的决策权限和程序进行了严格规范。特别规定公司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其中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以及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等情形,必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经营宗旨与业务范围
修订后的章程明确公司经营宗旨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通过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扩大经营规模,提高规模经营效益,抓好资本营运,加快科技成果的商业化、产业化、国际化的进程,进一步增强企业活力及国内外市场的竞争能力,形成一个以自主创新为基础,以农药、化工新材料、农林作物种业的生产经营为主体的高科技经济实体,使全体股东获得最佳投资效益"。
公司经营范围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了细化,分为许可项目和一般项目:
许可项目包括农药生产、农药批发、农药零售、危险化学品经营、肥料生产等;一般项目涵盖化工产品生产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等。
利润分配政策
章程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明确规定,强调"公司在经营状况良好、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需求的前提下,应积极实施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主要利润分配政策包括:
公司治理特色
修订后的章程充分体现了国有企业治理特色,专章规定了公司党委的机构设置和职责,明确"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经理层作出决定"。
党委主要职责包括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讨论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
此次章程修订是湖南海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的重要举措,将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公司表示,将严格依照修订后的章程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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