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1月6日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桂林监管分局发布了罚单,剑指广西兴安农村合作银行及其相关责任人。
单显示,广西兴安农村合作银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贷款“三查”不审慎;员工行为管理不合规。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桂林监管分局对其罚款50万元;对李尉警告。
上一篇:研报掘金丨国投证券:首予山西焦煤“增持-A”评级,目标价6.51元
下一篇:建设银行取得内外网请求区分技术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