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津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璧山支行因贷款“三查”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被罚款30万元。同时,谭欣(时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璧山支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因贷款“三查”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被警告。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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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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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璧山支行 |
江津金管罚决字〔2026〕1号 |
贷款“三查”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 |
罚款30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津监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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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谭欣(时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璧山支行行长助理、副行长) |
贷款“三查”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 |
警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