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梁涛(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古文字与中国古典文明研究中心教授);杨清瑞(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博士生)
《尚书·金縢》讲述了武王病重时周公祈愿以身相代,藏祝册于金縢匮中,后来成王听信流言猜忌周公,及至天现异象、开匣得见祷书方才悔悟的故事。周公代祷是整个故事的枢轴,故清华简同篇直接以《周武王有疾周公所自以代王之志》为名。周公表示自己愿意代替武王罹疾升天,从而延续周家“敷佑四方”的大业。他将祝册藏到金属封缄的匮匣里,再嘱咐参与者切勿泄漏此事。整个过程主要涉及三大要素:疾病转移、族群义务和缄默禁戒。学界对其应归于巫术还是道德各执一词,但仔细辨析可知代祷植根于巫觋文化与鬼神崇拜,也包含一定内在伦理价值。只不过后者被儒者不断放大,与此同时,周公的形象亦完成了从巫术权威到道德圣贤的演化。
一
周公代祷以疾病转移为核心本质,最初秉持着生死可代的原始巫术观念。英国人类学家弗雷泽的著作《金枝》里有将灾祸转嫁给他人的记录:当特拉凡哥尔地区的邦主将死时,某个神圣的婆罗门会做好为其罪责献身祭坛的准备,表示自己愿意代之承担病痛,从而祈愿邦主长寿并统治下去,周公的行为与此异曲同工。《史记》所载的《金縢》异文甚至增加了揃爪沉河祝神的细节,更是高度符合巫术的接触律法则。其祷辞为“王未有识,是旦执事。有罪殃,旦受其不祥”,亦和波斯历史上某人暂行王职以转移国王灾祸的做法相仿。周公用巫师身份施行的代祷,可谓典型的转移巫术做法。
先秦巫祝群体谨循职事传统,亦深信死疾能移。春秋末期周大史曾建议楚昭王行禜,把当害王身的灾祸转给臣子。此事在《史记》中被放到昭王患病的背景下,并补充了将相“请自以身祷于神”的描写,可视作周公代祷的复刻。据《吕氏春秋》,司星子韦也曾提议转移天罚到臣民身上,以避免宋景公命尽死亡的悲剧。不过此时巫史文化已逐渐脱离原始宗教思维,代祷弥漫着一种德巫之间的内在张力。故景公称:“民死,寡人将谁为君乎?宁独死。”《吕氏春秋》称其为“至德之言”,美德福报取代了巫术疗愈的效果。《左传》更是借昭王之口提出“不有大过,天其夭诸。有罪受罚,又焉移之”,并引用“孔子曰”称赞其“知大道”,从根本上否认转移巫术的可行性。
汉唐经学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回避代祷的有效性,并通过价值重构赋予周公代祷以深厚的伦理正当性。郑玄认为“命有定分,非可代死,周公为此者,自申臣子之心,非谓死实可代”,用理性的内涵为巫术祛魅,使关注焦点从最初的愈疾目的转向非功利的道德表达,从追求手段的有效性转向行动本身的价值意义。孔颖达继续申述伪孔传之意:“死生有命,不可请代,今请代者,圣人叙臣子之心,以垂世教耳,非谓可代得也”,亦转而标举臣子心志与道德榜样,力斥代死巫术之虚妄。至吕祖谦仍坚持天命寿夭皆有定数,表示代祷是“莫之为而为,周公之圣,诚意不已”(《增修东莱书说》),周公的德性形象愈发丰满。
此后尽管生死可代之说偶得重倡,但皇天飨德的人文机制悄然替换了转移巫术背后鬼神无常的预设。《书集传》道:“周公忠诚切至,欲代其死以输危急,其精神感动,故卒得命于三王”,周公之德被视作代祷成功的关键。所谓“一念诚孝,感格鬼神”,正体现了周文化所推崇的嘉德助祀说,当“其德足以昭其馨香”时就可以“登闻于天”,于是鬼神“观其政德而均布福”(《周语·国语》)。阎若璩读《金縢》感慨“人死可以请代免,则益信周家得祈天永命之道”,而“其德之用,祈天永命”亦正是敬德思想的重要内容。
二
周公代祷是为了维护族群利益,其动机则来自早期巫术习俗的强制义务。殷人从鬼神崇拜中滋生出以身代死的巫术,选择亲臣履行转移君主灾病的责任。而西周初期殷商遗风犹存,周公代祷自可与此相参。
该惯例形成的直接原因在于远古社会观念中,神圣帝王的生死和健康关系到族群的兴亡,所以臣民为了集体的生存必须对他予以保卫。既然君王是集体福祉的超自然保证,拥有给民众创造丰硕收成、战争胜利和绵长生命的能力,那么为王分疾就成了族亲臣属们重要的义务。周公代祷时一方面说自己“多材多艺,能事鬼神”,宣称其死足以代神性君主之死;另一方面强调武王凝聚着“敷佑四方,定尔子孙”的王朝核心利益,便是这种习俗性责任的彰显。
也就是说,周公代祷很可能源自家族共同体基于利益计算的路径依赖,意在依照受神性权能支配的巫术古俗,以同宗母弟充当国王替身来护佑周邦。后来随着社会评价体系的更改,“王愆于厥身,诸侯莫不并走其望,以祈王身”的下属义务逐渐变形,成为“子之于父,臣之于君,有疾而祷,礼之常也”的伦理制度,而拱卫王家、藩屏封建的宗法要求又旨在合众人以成道德团体。《金縢》结尾处补记成王因发现代祷而愧悔,紧接着宣称周公有勤劳王家的美德,这种关联书写使得代祷从此也浸润在德性的光辉之中。
在周文化德观念的濡染下,外在的规约义务早已被涵化为内在的道德自觉。比如郑玄就阐明周公代祷是由于“君父疾病方困,忠臣孝子不忍默尔。视其歔欷,归其命于天,中心恻然,欲为之请命”,君父病时臣子的道德情感油然而生,因不忍之心而主动选择牺牲。他通过渲染周公的内在德性,竭力论证代祷出于纯粹的道德驱动。强调周公主动奉献的意愿,把行为动机擢升到忠孝精神的层面。周公作为道德理想的积极践行者,内心深处的价值认同与情感力量突破了以往被动的巫术基调,将西周社会重塑成坚实的道德共同体。
三
周公代祷以缄默禁戒为操作要领,同样蕴含着禁忌隐秘的神圣巫术属性。封缄代祷祝册并佐以噤声命令来确保祝祷代死的成功,与“愿望讲出来就不灵了”之类的避忌禁讳如出一辙。“古者敬神,凡卜筮之物皆不敢亵,既毕则藏之”,故而有金縢匣中缄闭的秘书。沉默亦是敬畏鬼神的注脚,祭祖时得做到“奏假无言,时靡有争”,方能实现“绥我眉寿,黄耇无疆”(《商颂·烈祖》)。唯有保持庄敬肃穆的缄默,才可获得上天与祖先赐予的长寿福祉。
马塞尔·莫斯曾强调巫术固有的隐秘特性,行为和行动者都在神秘中藏匿。周公“纳册于金縢之匮”,并“诫守者勿敢言”,代祷的相关仪式就在对外缄默中秘密举行。正如古希腊的厄琉息斯秘仪“是任何人都不可违背的庄严秘仪,任何人亦不能询问与泄露,因为众神可畏的威严禁止我们言传”(《荷马赞歌:致得墨忒耳》)。涂尔干主张巫术禁忌可呈现为以缄默仪轨等形式隔绝凡俗世界,通过约束节制最终获得神圣效果。而周公实施代祷这一转移巫术过程中设置双重禁戒,即在规箴官吏的同时,又维系着人神之别的神圣秩序。
周公代祷的鬼神色彩褪去后,其巫术固有的隐秘性也在历代诠释中慢慢消失。孔颖达首倡“周公使我勿道此事者,公以臣子之情忠心欲代王死,非是规求名誉,不用使人知之”,推测周公命守者保持缄默是忠德使然,即“默而成之,不言而信,存乎德行”(《易·系辞》)。朱熹则从接受者的角度立论,说臣子为君父的疾病行祷“非病者之所与闻也”(《论语或问》),原因是患者若知情便会被迫落入谄媚鬼神、苟且偷生的恶劣境地。吴嘉宾和钱穆等亦持此说,按照忠恕的理路来解释《金縢》中周公代祷时命祝史勿敢言的行为。吕祖谦更是直接提出“公命勿敢言,见周公诚意感人之深”。廖名春则指明“勿敢言”体现了周公谦逊低调的品格,从封建意义上的忠孝扩展至更具普遍性的个人美德。至此,周公代祷的巫术特质已彻底退却,以德性为内核的圣人形象完成了其经典形态的建构。
综上,《尚书·金縢》诞生于商周革鼎之际的特殊历史阶段,周公代祷可追溯至古代的自然宗教观念。西周以降崇德文化盛行,周公代祷获得了全新的解读。视命不可代而天精诚可感,宗教牺牲的义务内化为忠孝伦理的自觉,宗教禁忌的缄默规训变成谦逊默言的高尚品德。这些伦理价值最终成功遮蔽了代祷的原始巫术属性,周公道德模范的形象自此矗立。
《光明日报》(2026年01月10日 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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