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财闻)
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修订草案)》,旨在高质量推进自然保护区建设,完善自然保护地法制框架体系。
1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修订草案)》,旨在高质量推进自然保护区建设,完善自然保护地法制框架体系。
自1956年以来,我国已建立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2600多处,形成了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国家林草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司司长袁继明表示,条例的修订将推动自然保护区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进一步完善自然保护地法制框架体系,推动自然保护区科学健康发展,筑牢生态文明建设根基。
会议指出,要坚持生态保护第一、统筹保护和发展,按照自然生态系统特性和内在规律,对自然保护区实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章崇志表示,条例修订为依法强化系统保护修复提供了有力指引,保护区将遵循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科学原则,在一线实践中守护好绿水青山和物种生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