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3日,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泽新能”)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支行(以下简称“中行兴庆支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获得不超过3.96亿元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额度,为公司此前披露的股份回购计划提供融资支持。
回购股份预案回顾
据公告披露,嘉泽新能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三届四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根据该预案,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具体方案核心内容如下:
| 项目 | 具体内容 |
|---|---|
| 回购金额区间 | 不低于2.2亿元(含),不高于4.4亿元(含) |
| 资金来源 | 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
| 回购股份用途 | 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 回购价格上限 | 不超过6.63元/股(含),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前3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 回购实施期限 | 自公司股东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预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预案显示,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目前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专项贷款承诺函核心内容
嘉泽新能在公告中详细披露了本次取得的《贷款承诺函》主要条款。中行兴庆支行承诺向公司提供不高于3.96亿元的专项贷款,专项用于公司股票回购。具体来看,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最终以双方签署的贷款合同为准),承诺函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1年。
对回购计划的支持与后续安排
公司表示,本次收到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将为回购股份提供资金保障。不过,公告同时强调,该《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最终承诺,具体回购金额及股份数量需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根据安排,嘉泽新能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后续市场情况及资金到位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推进回购方案实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旨在通过注销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可能对公司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产生积极影响。市场分析认为,专项贷款的引入显示了金融机构对公司回购计划的支持,也为公司灵活调配资金、保障回购顺利实施提供了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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