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公司销售的煤焦油属合规外售副产品,且已实现综合利用,未直接向环境排放,为何需缴纳环境保护税及滞纳金?请问税务机关此次征税依据是否存在适用偏差?滞纳金征收是否符合法规?公司始终合法合规经营,为何未通过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盼予详细说明,谢谢。
董秘回答(华菱钢铁SZ000932):
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本次补缴是根据相关要求,对涉税事项展开自查的结果。详情请见公司披露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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