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起北京全面提高医保待遇!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有关规定,增强生育保险保障功能,强化生育支持保障作用,市医保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北京市产前检查费用保障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医保发〔2025〕24号)。
自2026年1月1日起,全面提高各类医保参保人员的产前检查费用保障水平。
通知重点:
一、提高生育保险产前检查费用报销标准
参加北京市生育保险女职工发生的医保范围内产前检查费用,由原来的最多报销3000元提高至3000元(含)以内报销100%,3000元以上报销30%,基金最多支付1万元。
二、新增灵活就业、退休人员和参保居民等三类人员产前检查医疗费用报销
其中,参加北京市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享受北京市职工医保待遇的退休人员,发生的医保范围内产前检查费用,由职工医保按照上述生育保险产前检查报销标准予以支付。
参加北京市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发生的医保范围内产前检查费用,由居民医保按照门诊报销标准予以支付。如参保居民在三级医院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用,可与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一并按照起付线550元,报销比例50%,封顶线5000元的标准享受报销。
三、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可享受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
参加北京市生育保险男职工的、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未就业配偶,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生育医疗费用(含产前检查、住院分娩、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可由生育保险按照北京市生育保险参保女职工的待遇标准进行报销。
2026年起
职工医保使用范围扩大!
1月9日,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发布《关于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工作的通知》,进一步优化个人账户共济政策: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共济范围从省内拓展至全国。
通知明确:
跨省共济的适用对象范围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近亲属。共济关系可由双方自愿建立或解除,参保人医保关系变动时该关系自动解除,且一人可与多人互建共济关系。
共济资金可用于支付被共济人就医购药的个人负担费用、居民医保及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在共济额度内,共济人不能再使用该额度的个人账户资金。关系解除后未使用额度返还共济人账户。
《通知》对群众有哪些重大利好?
《通知》进一步优化了原本的个人账户共济政策,打破地域限制,强化家庭互助功能,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共济范围从省内拓展至全国。
通过共济的方式,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不仅可以省内,还可以跨省给家人用,将个人账户资金转化为“家庭健康金”,实现职工个人账户资金按规定支付近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符合规定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个人负担费用,以及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
注意!
不同地方医保共济范围限制不同
2021年,国办印发文件,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从职工本人,扩大到其参加基本医保的“配偶、父母、子女”。
2024年8月,国办再次印发文件,进一步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亲属的范围由“配偶、父母、子女”扩大到“近亲属”。
发文中明确:
扩展:
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同时需要注意: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
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被共济人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全国哪些地区实现了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呢?
据国家医保局消息,目前,全国所有省份已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省内共济,已有四川、江苏、山东、河北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内的337个统筹地区开通医保钱包并实现跨省共济。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各地政策可能有所不同,并且可能随时间发生变化,以下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应以当地医保部门或相关政府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不同地区办理职工医保个账共济的渠道和方式基本一致,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或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提醒: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省份对于共济账户绑定近亲属有相应限制要求,如:
· 天津
天津市医保局公布的办理流程中显示,亲属类型是子女、兄弟姐妹、孙子女、外孙子女最多可授权4位;
· 湖南
一名职工参保人则可同一时间最多绑定10名近亲属;
· 山东
职工医保参保人的个人账户可同时绑定多名省内参保的近亲属,但同一近亲属只能被一名职工医保参保人绑定,已被绑定的近亲属,不能作为共济人绑定其他近亲属;
· 广西
支持“双相授权”,如配偶之间可以互相授权绑定,参保职工作为授权人可与多名近亲属同时建立授权绑定关系,使用人也可以同时绑定多名授权人。
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如何使用?
前面知识点讲了很多,那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该如何使用呢?
一、确认使用医保钱包
1.在手机应用商店中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
2.注册登录后,在首页可点击进入【医保钱包】服务界面。
3.打开“医保钱包”可查询您和亲人所在的城市是否开通该功能。全国其他城市区域也将陆续开通运行。
使用“医保钱包”,需要转账人和收款人的地区均开通了“医保钱包”功能,才能进行转账。
4.点击【确认使用钱包】。
5.选择使用地,填写绑定手机号,点击【立即确认使用】。
二、使用医保钱包向家人转账
医保钱包转账是实现近亲属医保个人账户共济的一种方式。使用医保钱包转账功能,个人可将本人医保个人账户或医保钱包中的资金转账至近亲属医保钱包中,供其用于就医购药费用结算、居民医保个人缴费等。
1.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首页点击进入【医保钱包】专区。点击“医保钱包转账申请”。
2.按照要求正确填写收款人信息、转账金额等。
3.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进行“人脸验证”/“医保码密码验证”。
4.完成验证后,即显示转账成功。
三、如何使用医保钱包支付就医购药费用?
个人可使用医保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在参保地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个人自付医药费用。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服务,【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可查询当前已开通医保钱包支付的定点医药机构。
来源:中国会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