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检察院作为检察工作的“神经末梢”,如何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实到履职办案各环节?我认为,关键要靠办案人员过硬的素质能力。近年来,我院注重加强检察官办案基本功建设,系统提升其审查案件、处理案件、深化办案效果“三种能力”,努力培养检察办案的“能工巧匠”。
精进审查案件能力。一是坚持实质性审查。我们要求办案人员将单个证据置于全案证据体系中审查。如建立检察官与检察技术人员协同履职机制,运用专业知识对鉴定意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进行全面审查,避免“鉴定程序合法则鉴定意见就可靠”等简单思维。二是坚持亲历性审查。我们要求办案人员实现从“在案”证据审查向“全案”证据审查的转变,鼓励办案人员走出案卷、走出办公室,通过勘查现场、自行补充侦查等方式充分挖掘全案证据,最大限度查明案件事实。三是坚持以评查促审查。我院将案件质量检查评查打造成评价审查能力的标尺,院领导约谈办案瑕疵率较高的干警,督促其立行立改;就共性问题编印《易错集》,开办刑检业务小课堂,集体复盘案件、剖析问题。
锤炼处理案件能力。依法审查案件的最终目的是依法处理案件,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推动案结事了人和。一是准确把握司法政策。我们要求办案人员认真落实“三个善于”要求,切实解决就案办案、机械司法问题;通过“开门开检委会会议”,以具体鲜活的案例教学,把理念、经验、技能传递给每一位办案人员。二是用心践行司法为民。我院坚持小案不小办,综合运用带案走访、公开听证、民事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机制,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个民生小案,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三是扎实开展释法说理。我院常态化举办法律文书评比活动,倒逼办案人员在撰写法律文书时主动打磨说理内容,既把法理讲透彻,又把情理说清楚。
提升深化办案效果的能力。一是强化数字赋能。我们引导办案人员树牢数字监督意识,从办案角度迭代升级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善用数字技术深挖监督线索、开展类案筛查。如通过建用医保诈骗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从异常医保数据中挖出涉嫌犯罪线索35人。二是推进融合监督。我们深化“四大检察”一体履职机制,制定融合监督路线图,建立业务部门线索移送、信息共享、案件研商等协作配合制度,形成监督合力,深化办案效果。三是助力社会治理。我们扎实做好办案“后半篇文章”,主动向地方党委报送法律监督年度报告、类案专题分析,推动开展校园安全、企业内部贪腐等领域专项治理,助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