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丁玉梅) 1月14日,记者从“‘十四五’发展成就”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省民政厅专场获悉,“十四五”以来,青海省立足省情实际,聚焦老年人急难愁盼问题,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新格局,推动老年群体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具有高原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先后制定修订养老服务保障、产业促进、机构监管等30余项政策措施,形成以省委省政府规范性文件为基础、部门专项政策和行业标准为支撑的政策体系,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家庭尽责”的养老格局筑牢制度根基。
社区养老实现突破,新建61个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改扩建476个农村互助幸福院,755个“幸福食堂”破解助餐难题;机构养老扩容提质,投入12.7亿元升级754个养老设施,新建12个县级公办养老机构、13个县级老年活动中心等,养老机构床位达1.2万张,护理型床位占比60.85%;兜底保障持续强化,8.33万名老年人纳入城乡低保,1.31万名老年人纳入特困供养,特困人员照护能力显著提升。
居家养老提质增效,建成4534张家庭养老床位,完成1.1万户适老化改造,政府购买居家服务覆盖12万人,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100%;完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累计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56630万元用于支持各地开展政府购买养老服务。
累计下达资金3204万元,通过政府补贴一部分、老人自费一部分的形式鼓励老年人参与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每年为全省50余万名老人提供意外伤害险补贴。不断完善高龄津贴政策制度,每年为全省38余万名7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是全国高龄补贴制度覆盖最广、受益老年人比例最高的省份之一。人才支撑不断强化,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养老院院长培训和护理技能培训,累计培训护理员6000余人次,养老院院长培训率和养老护理员岗前消防安全培训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