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鸿泉技术,证券代码:688288)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监管警示决定,公司因存在多项违规行为,被上交所予以监管警示,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何军强、时任董事会秘书吕慧华、时任董事会秘书章旭健、时任财务总监刘江镇等多名高管也因对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而一同被监管警示。
根据监管决定,鸿泉技术的违规行为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在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未按规定披露与实际控制人何军强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二是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议程序不规范,存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超期未审议的情况;三是未按规定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四是对子公司上海成生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弦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未能实施有效管控。此外,公司还存在用印管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股东会会议记录等方面的问题。
上交所指出,鸿泉技术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而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何军强、时任董事会秘书吕慧华、时任董事会秘书章旭健、时任财务总监刘江镇,对相应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违反了相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针对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决定对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何军强、时任董事会秘书吕慧华、时任董事会秘书章旭健、时任财务总监刘江镇予以监管警示。
上交所要求鸿泉技术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深入排查信息披露中存在的合规隐患,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水平,并在收到决定书后一个月内提交经全体董事、高管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同时,公司及相关人员应当举一反三,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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