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中公教育 公告编号:2026-008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
卖出完成的公告
股东王振东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因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王振东与其他方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华泰证券协助将被执行人王振东名下53,300,000股公司股份强制卖出。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9日、2026年1月13日对外披露的《关于股东部分股份拟被司法强制卖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关于大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卖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近日,公司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系统获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王振东名下累计53,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6%)公司股份已被强制卖出。本次司法处置已完成。
一、本次司法处置情况
1.本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强制卖出的基本情况
■
2.本次股东股份被司法处置前后持股情况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王振东持有公司股份319,942,8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19%。股东王振东累计被司法强制执行公司股份数为142,500,000股(含本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31%。
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3日、2025年9月6日对外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划转完成暨股份解除质押、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处置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司法处置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定向发行的股份。
2.股东王振东在公司2019年1月对外披露的《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中承诺:“本人于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日起24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或进行其他形式的处分。”截至2021年1月28日,王振东持有的上述股份锁定期已满24个月。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对外披露《关于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显示,王振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于2021年2月1日解除限售。
王振东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本次处置不存在与前期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不一致的情形。
3.股东王振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情形。
4.本次处置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报备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中公教育 公告编号:2026-009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系统,获悉公司股东鲁忠芳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
2.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李永新及其一致行动人鲁忠芳所持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如下:
■
注:1.上述限售股不包含高管锁定股;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东鲁忠芳股份质押是股东为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承接公司对湖南省财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部分债务提供质押担保。相关债务重组事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5 日对外披露的《关于公司债务重组及相关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
2.股东鲁忠芳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81,65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65.5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32%,对应融资余额0万元;鲁忠芳未来一年内(不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0.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0%,对应融资余额0万元。
李永新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449,277,945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53.5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28%,对应融资余额40,000万元;李永新未来一年内(不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0.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0%,对应融资余额0万元。
经公司与控股股东李永新及其一致行动人鲁忠芳确认,其存在债务负担较重、资金链紧张的情况,股东目前正在积极处置其控制的长期资产。
3.公司控股股东李永新及其一致行动人鲁忠芳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东股份质押事项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融资授信、融资成本和持续经营能力等产生影响的情况。鉴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及冻结的比例较高,若后续未能以其除持有公司股票以外的资产偿还债务,则上述股份存在后续被采取司法处置或强制执行等风险,可能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影响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本次质押不存在对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及公司日常管理等产生影响的情况;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股东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3.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5日
上一篇:母亲的账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