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转自:法治日报
□ 王云柳 中国传统启蒙读物《三字经》有云:“披蒲编,削竹简。彼无书,且知勉。”“披蒲编”这一典故的主角,正是西汉著名司法官路温舒。他以蒲草为纸、恒心为墨,挣脱寒门桎梏,深耕司法实践,秉笔直书《尚德缓刑书》,以“宽刑恤民”的法治理想推动汉代司法革新,为中华法治文明写下浓墨重彩的篇章。
寒门儒吏的司法初心
路温舒,字长君,西汉钜鹿郡东里(今河北省邢台市广宗县东董里村)人,历任郡决曹史、廷尉奏曹掾、临淮太守等职,是西汉知名司法官、法律学者,也是勤学励志的典范。他精通《春秋》,因在汉宣帝时上疏《尚德缓刑书》,被誉为汉代司法改革的先驱。 路温舒出身寒微,少年时以牧羊为生,却不甘困于蒙昧。彼时简牍珍贵,寻常人家无力购置,他便采集沼泽蒲草,截成竹牒模样编缀成册,借书抄录研读。这份“蒲牒写书”的苦读积累,为其日后深耕司法领域奠定了坚实的学识根基,他的仕途进阶亦始终与司法实践紧密相连。 汉代自萧何制定《九章律》,律法体系日渐完备。“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国策虽已推行,司法领域仍深受法家重刑思想影响。汉武帝为强化中央集权,擢用张汤、赵禹等酷吏修订律法,增设“见知故纵”“官吏连坐”等严苛条款,甚至恢复秦朝“诽谤”之刑,更以“腹诽”之罪诛杀直臣。重刑主义导致律法繁密冗杂,司法实践中,则常有官吏舞文弄法、罗织成狱、同罪不同罚的现象。
尚德缓刑的司法革新
汉宣帝即位后,亟须革除弊政、安抚民心。路温舒目睹严刑峻法之祸,于公元前67年毅然上书《尚德缓刑书》。在酷吏余威未散的背景下,这份上书背后的胆识与魄力尤为可贵。 《邢台大事记(古代-1978年)》明确记载:“汉宣帝地节三年,巨鹿人路温舒上书汉宣帝建议改革司法制度,减少冤狱。”该疏言辞痛切,深刻揭露当时的司法黑暗,被《汉书》《古文观止》及明清历代《顺德府志》收录,成为两千年中国司法史上的经典文献。 疏文开篇引齐桓公、晋文公乱世后行仁政成霸业,汉文帝废肉刑得民心的史实,提出“祸乱之作,将以开圣人也”“继变化之后,必有异旧之恩”的核心观点,为司法改革铺垫理论根基。继而直指要害:“上下相驱,以刻为明,深者获公名,平者多后患。故治狱之吏皆欲人死,非憎人也,自安之道在人之死。”他一针见血地指出,酷吏以严苛为“公正”,判案公允者反遭祸患,司法官吏为自保竟刻意致囚犯于死地,最终酿成“死人之血,流离于市,被刑之徒,比肩而立,大辟之计,岁以万数”的惨状。 为增强说服力,路温舒细致揭露刑讯逼供、罗织罪名的全过程:“捶楚之下,何求而不得?故囚人不胜痛,则饰辞以视之;吏治者利其然,则指道以明之;上奏畏却,则锻练而周内之。”囚犯不堪刑讯被迫编造供词,官吏顺势引导“完善”罪状,再层层罗织定为“铁案”上报。这番描述言辞恳切,发人深省。 基于对弊政的深刻剖析,路温舒提出具体改革主张:“除诽谤以招切言,开天下之口,广箴谏之路,扫亡秦之失,尊文武之德,省法制,宽刑罚,以废治狱。”核心是废除钳制言论的“诽谤罪”、简化律法条文、放宽刑罚尺度,从制度上遏制酷吏横行。 这份疏文在朝野引发震动。汉宣帝深以为然,将其主张转化为司法实践,下诏在廷尉增设四员廷尉平,秩六百石,专职审理冤案,从机构设置上强化司法监督。此后每季秋后请谳,汉宣帝常亲临宣室殿斋戒决案,司法风气为之一变,“狱刑号为平矣”。
传统智慧的当代传承
尽管《尚德缓刑书》诞生于封建专制统治语境下,但其蕴含的尚德恤民、反对酷刑、追求司法公正的思想内核,却穿越千年时空,与现代法治的核心价值形成共鸣,为当代法治建设提供了重要的传统智慧借鉴。具体而言,这种价值共鸣与传承主要体现在三个维度: 其一,“德法并治”的创新转化。《尚德缓刑书》中的核心思想是反对专任刑罚,主张“德主刑辅”。这一传统法治智慧与现代法治建设中“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一脉相承。道德与法治相辅相成、协同发力,共同构筑现代社会治理体系的核心支撑。一方面,道德为法治提供价值根基,应充分发挥道德的教化引领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持续强化对法治文化的支撑效能。另一方面,法律是道德的底线保障,将实践中社会广泛认同、较为成熟、操作性强的道德要求上升为法律规范,有助于引导全社会筑牢崇德向善的良好氛围。而宽严相济的刑事量刑原则,既通过惩治严重刑事犯罪彰显法治权威,又注重对轻微犯罪、过失犯罪进行教育挽救,正是对“尚德缓刑”理念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 其二,“保障人权”的价值共鸣。路温舒在《尚德缓刑书》中以犀利笔触直击刑讯逼供的弊端,其主张与宪法的基本原则——人权保障原则具有跨越时空的契合性。在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禁止刑讯逼供,确立了“罪刑法定”“无罪推定”“保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辩护权”等原则及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这些制度设计从程序与实体双重维度上规范司法权力运行,严防权力滥用,切实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诉讼权利等,守护每一个体在司法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从这个意义上而言,《尚德缓刑书》堪称中国古代倡导司法人道化的先驱之作,其蕴含的进步思想,为后世司法文明发展提供了宝贵的历史镜鉴。 其三,“慎刑恤民”的现代启示。路温舒提出倡导司法应秉持仁恕之心,体恤民生疾苦,摒弃深文巧诋的苛法扰民之弊。这一思想为现代司法提供了深厚的历史智慧滋养。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正是这一理念的生动实践:既要坚守类案同判的司法公正底线,维护法律适用的统一性与权威性;又要兼顾个案具体情节,精准把握裁判尺度,避免机械司法,实现个案实质正义;更要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将人文关怀融入司法全过程,让司法公正可感可触,最终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这一实践,不仅彰显了现代司法的温度与情怀,更深度回应了传承中华优秀法律文化的时代要求,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注入了鲜明的民生底色。 (作者单位:河北省邢台市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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