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洛阳发布
最新公告
栾川县、偃师区将开展人工影响
天气地面增雨(雪)作业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为改善土壤墒情、服务森林防火,栾川县需要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地面增雨(雪)作业,栾川县气象局将于2026年1月19日白天在石庙镇作业点人工作业。
如有捡到异常的、未炸的掉落的火箭弹者,请速与栾川县气象局联系,严禁擅自拆卸、销毁。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依据《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河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为增加土壤墒情,降低森林火险等级,改善空气质量,经区政府批准,将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段
2026年1月19-20日,根据天气形势,适时开展作业。
二、作业区域
偃师区域范围内。
三、作业装备
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装备为火箭。
四、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
(一)禁止进入作业安全警戒区域;
(二)偃师区域范围内可能掉落未爆炸或爆炸不完全弹头、弹药碎片或火箭弹残骸。
五、事故报告与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