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骏成电子”)于2026年1月22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泰安骏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骏成合伙”)计划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4%。
股东基本情况
据公告披露,骏成合伙为江苏骏成电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应发祥控制的合伙企业,同时也是公司员工及外部投资人持股平台,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被认定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截至公告披露日,骏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2737.8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6.81%。
减持计划核心内容
| 项目 | 具体内容 |
|---|---|
| 减持原因 | 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
| 减持方式 | 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
| 拟减持数量 | 不超过300万股 |
| 拟减持比例 |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94% |
| 减持期间 |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2月13日至2026年5月12日) |
| 减持价格 | 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和交易方式确定 |
| 交易限制 | 集中竞价交易: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总股本1%;大宗交易: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总股本2% |
公告特别指出,骏成合伙的合伙人中,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应发祥,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许发军,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孙昌玲,董事郭汉泉、吴军、魏红宝均不参与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也不参与本次股份减持收益分配。
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告显示,骏成合伙及间接股东汤小斌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曾作出多项承诺,包括股份锁定期、减持价格限制等。其中,骏成合伙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股份,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骏成合伙及汤小斌均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本次减持计划与此前披露的承诺一致。
风险提示
江苏骏成电子在公告中提示,骏成合伙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因此该计划是否实施及能否按期完成存在不确定性。不过,公司强调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且因多位董监高不参与减持,预计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董事会表示,将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督促骏成合伙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投资者需理性看待本次减持计划,注意投资风险。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受限于第三方数据库质量等问题,我们无法对数据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分辨或核验,因此本文内容可能出现不准确、不完整、误导性的内容或信息,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