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1月2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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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场内简称为“香港红利”,扩位简称为“港股红利指数ETF”。
2、根据《摩根标普港股通低波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当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达到1%以上时,可进行收益分配。
本基金以使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为原则进行收益分配。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浮动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
3、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基金份额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由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原则确定。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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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司将于2026年1月28日将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款足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指定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收到相应款项后,在2026年1月29日闭市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现金红利款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其持有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不计息。一旦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结算系统自动将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对于使用专用席位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发放。
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咨询办法:
(1)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 889 4888。
(3)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网站am.jpmorgan.com/cn。
风险提示:本基金的分红行为将导致基金净值产生变化,但不会影响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风险及投资收益水平,敬请投资者注意。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