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499 证券简称:东鹏饮料 公告编号:2026-007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拟签署投资协议暨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设子公司的名称:成都东鹏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暂定,最终以工商注册为准)。
●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 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该全资子公司尚未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信息最终尚需取得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3、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但所涉建设项目的土地面积、建设周期、业务开展尚存在不确定性,存在一定市场风险、经营风险、政策风险和投资后未达预期收益等风险。
4、本次拟签署《投资协议书》暨设立全资子公司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拟设立全资子公司概述
1、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战略规划,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拟与成都温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签订《投资协议书》,投资项目为“东鹏饮料成都生产基地项目”。为此,公司拟在成都市温江区注册设立成都东鹏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暂定,最终以工商注册为准),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专项负责推进、实施所投资项目。
2、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本次拟投资事项有关的《关于拟签署投资协议书暨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1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成都温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签订《东鹏饮料成都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协议》并在成都市温江区注册设立全资子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办理与本次对外投资有关的一切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就该投资项目进行谈判、根据审议通过的项目方案签署与该投资项目相关的协议、办理成立全资子公司的相关事项、申报相关审批手续、组织实施等。
本次拟签署《投资协议书》及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其他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拟投资事项不需要经过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仅需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注册信息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内容为准。
4、本次拟签署《投资协议书》暨设立全资子公司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投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拟公司名称:成都东鹏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刘美丽
4、财务负责人:吴奇
5、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茶叶制品生产;食品生产;饮料生产;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保健食品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食品销售(不含酒)(许可经营项目凭许可证件经营)一般经营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不含酒);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经营范围中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注册地址:成都温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7、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8、出资方式:公司将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出资,占子公司股权的100%
以上信息均为暂定,最终以工商注册为准。
三、拟签订投资协议书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东鹏饮料成都生产基地项目(以下称“本项目”)
2、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110,000万元人民币
3、项目选址及用地:东鹏饮料成都生产基地项目,拟选址用地位于成都温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拟用280亩工业用地(根据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确认最终用地面积,以土地出让公告的面积为准)。
4、项目投资方: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项目建设周期:项目开工建设后40个月内竣工,项目自竣工之日起8个月内实现项目投产。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由于本项目建设尚需较长的时间周期,同时考虑到本项目建成后的市场开拓、生产线达产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短期内本项目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构成实质的影响,预计对公司本年度以及下一年度的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2、公司本次拟投资设立的子公司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运作,不会导致公司的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子公司成立后,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拟投资设立的子公司尚需市场监管部门注册批准,所涉项目建设周期、业务开展尚存在不确定性,存在一定市场风险、经营风险、政策风险和投资后未达预期收益等风险。
公司将在对风险因素充分认识的基础上,采取适当的策略、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进一步加强对子公司的监督管理,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605499 证券简称:东鹏饮料 公告编号:2026-008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1.委托理财受托方:珠海横琴万方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邮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2.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合计141,200.00万元;
3.委托理财产品类型:私募基金、理财、大额存单、信托计划;
4.委托理财期限:无固定期限、6个月、12个月;
5.履行的审议程序: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5年4月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0亿元的范围内择机购买理财产品,购买原则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使用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8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结合公司经营战略及总体发展计划,公司及其子公司拟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此次投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和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实施的。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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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控制安全性风险
公司管理层安排投资部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分析、评估、建议及执行跟踪,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授权和管控体系,能够审慎进行决策和审批。投资期间,一旦负责人员判断或发现存在不利因素,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2.防范流动性风险
公司将根据自有资金使用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保荐人有权对自有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本次投资理财的投资范围主要是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等级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万方稳利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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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邮理财灵活安利 ·鸿锦最短持有 14 天 1 号(机构专属)人民币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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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平安银行大额存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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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平安银行大额存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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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华夏银行大额存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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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粤财信托-国泰君安天悦宝丰盈4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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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粤财信托-国泰君安天悦宝丰盈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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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粤财信托-国泰君安天悦宝丰盈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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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粤财信托-国泰君安天悦宝丰盈4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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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对公专属优加)中银理财-7 天最短持有期固收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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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对公专属优加)中银理财-7 天最短持有期固收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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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万方美利私募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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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
上述购买的理财产品资金由受托方进行定向管理。
(三)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理财产品购买审批和执行程序,可有效保障和规范理财产品购买行为,确保理财资金安全。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三、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珠海横琴万方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邮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本次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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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委托理财支付金额合计141,200.00万元,其中125,500.00万元为无固定期限灵活赎回产品,15,700.00万元为保本保收益型产品,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公司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的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购买理财产品,可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和市场波动的影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5年4月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0亿元的范围内择机购买理财产品,购买原则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使用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605499 证券简称:东鹏饮料 公告编号:2026-006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6年1月22日(星期四)在公司二楼VIP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1月16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
会议由董事长林木勤主持,董事会秘书及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签署投资协议暨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签署投资协议暨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