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6-002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1月20日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26年1月23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5人,其中董事洪晓明女士、孙震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国平女士召集和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所有权的议案》。
为盘活存量资产、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整合资源进一步聚焦公司优势产业,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海联金汇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电机”)与青岛丰锦科技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锦科技”)签署了《房地产转让合同》。青岛电机拟向丰锦科技转让位于青岛市即墨区青岛服装工业园恒山路150号地块及坐落于该土地上的厂房和地上建筑物,经双方确认目标房地产交易价款为5,6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所有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6-003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所有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为盘活存量资产、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整合资源进一步聚焦优势产业汽车零部件业务的发展,近日,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海联金汇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电机”)与青岛丰锦科技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锦科技”)签署《房地产转让合同》,青岛电机拟向丰锦科技转让位于青岛市即墨区青岛服装工业园恒山路150号地块及坐落于该土地上的厂房和地上建筑物(以下简称“目标房地产”),经双方确认目标房地产交易价款为5,600万元。
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所有权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每股收益0.04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免于提交股东会审议,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岛丰锦科技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2MAK4AY0X4B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通济街道流浩河二路333号
法定代表人:徐振文
注册资本:6,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5年12月29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徐子苹持股比例为70%,徐振文持股比例为30%
丰锦科技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也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丰锦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青岛电机名下位于青岛市即墨区青岛服装工业园恒山路150号地块及坐落于该土地上的厂房和地上建筑物,不动产权证号鲁(2016)即墨市不动产权第0008785号、鲁(2016)即墨市不动产权第0008887号,土地面积26185㎡,登记用途工业,土地使用结束日期为2052年12月25日,宗地内建筑物17340.58㎡。
2、目标房地产账面原值为3,370.7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计提折旧与摊销1,826.23万元,账面净值为1,544.47万元。
3、本次出售的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方权利,也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况。
4、评估情况
公司委托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洲评估”)对本次拟出售的目标房地产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6]第0149号)。于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上述土地评估值为不含税5,136.43万元。本次交易参照该评估结果作为青岛电机转让目标房地产的定价依据。经核实,东洲评估在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最新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产评估机构名录中。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转让价格
双方确认目标房地产交易价款为5,600万元(大写:伍仟陆佰万元整),交易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土地增值税及与转让相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契税、土地测绘费、评估费、登记费等,由双方依照法律法规各自承担应缴纳税费。
2、转让进度
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丰锦科技向青岛电机支付定金2,000万元(大写:贰仟万元整),青岛电机收到定金后30日内,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在相关手续资料通过审核,完成具体税额核定时,丰锦科技一次性向青岛电机支付剩余款项,双方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
3、违约责任
若丰锦科技迟延付款,应当按照迟延付款金额日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若青岛电机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将目标房地产的土地、建筑物和附着物移交给丰锦科技,应当按照丰锦科技已付金额日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
4、争议解决
就本协议的执行双方有争议产生时,争议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交人民法院解决。
5、生效条件
自双方的合法代表签字并盖章日生效。
五、涉及出售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外出售目标房地产,有利于公司高效盘活资产,提升经营效率,进一步聚焦优势产业的发展,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本次出售标的资产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预计增加公司本期净利润约3,264.96万元(该预测为公司初步估算,最终以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及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纳税额为准)。
七、备查文件
1、《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房地产转让合同》;
3、《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