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5 证券简称:宏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6- 003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
对外投资进展暨签署相关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发电声”或“宏发”)于2026年1月23日与VinFast贸易与生产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VinFast Trading and Production Joint Stock Company., 以下简称“VinFast”)签署了《合资协议》。
根据《合资协议》,宏发电声将与VINFAST共同出资,在越南合资设立宏发VinFast电子有限公司(英文名称: HONGFA VINFAST ELECTRONICS CO., LTD.,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或“HFVF”)(暂定名,最终以越南当地政府核准登记为准)。投资总额为1350亿越南盾,其中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080亿越南盾,占投资总额的 80%;VINFAST贸易与生产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70亿越南盾,占投资总额的20%。
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宏发电声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披露的《宏发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1)。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投资标的
(1)新设公司基本情况
合资公司名称:
(i) 越南语名称:C?NG TY TNHH ?I?N T? HONGFA VINFAST
(ii) 英语名称:HONGFA VINFAST ELECTRONICS CO., LTD.
(iii) 中文名称:宏发VINFAST电子有限公司
(iv) 简称:HFVF
合资公司地点:越南海防市吉海郡吉海经济区定武-吉海经济特区
合资公司业务:范围包括车辆控制模块及其他电子/电器设备的制造和销售服务。
(2)新设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与投资资本
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投资资本总额为135,000,000,000越南盾(大写:壹仟叁佰伍拾亿越南盾),双方的注册资本/投资资本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i) 宏发以现金出资108,000,000,000越南盾(大写:壹仟零捌拾亿越南盾),占公司总注册资本的百分之八十(80%);以及
(ii) VinFast以现金出资27,000,000,000越南盾(大写:贰佰柒拾亿越南盾),占公司总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20%)。
(3)合资公司成员理事会及管理层的人员安排
合资公司设立成员理事会。
合资公司设一名法定代表人,为合资公司的总经理。合资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董事(经理),如有;总会计师,以及成员理事会提名并任命的其他关键人员。
三、合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资协议主体
(1)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2001549851219,注册地址位于中国厦门市集美北工业区孙坂南路91-101号;
(2)VINFAST贸易与生产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根据越南法律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企业代码为0107894416,注册地址位于越南海防市吉海郡吉海经济区定武-吉海经济特区。
(二)合资公司的设立
(1)合资公司名称
合资公司名称如下:
(a) 越南语名称:C?NG TY TNHH ?I?N T? HONGFA VINFAST
(b) 英语名称:HONGFA VINFAST ELECTRONICS CO.,LTD.
(c) 中文名称:宏发VINFAST电子有限公司
(d) 简称:HFVF
(2)合资公司总部
合资公司总部位于越南海防市吉海郡吉海经济区定武-吉海经济特区。
(3)合资公司形式
(a)合资公司以多成员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设立,根据越南法律具有法人资格,并依据公司章程、企业登记证和越南法律运营。
(b)各方仅以其各自出资额为限对合资公司的任何债务和义务负责。
(4)合资公司业务
合资公司的业务活动范围包括车辆控制模块及其他电子/电器设备的制造和销售服务。
(5)注册资本与投资资本
(a) 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投资资本总额为135,000,000,000越南盾(大写:壹仟叁佰伍拾亿越南盾)。
(b) 双方的注册资本/投资资本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i) 宏发以现金出资108,000,000,000越南盾(大写:壹仟零捌拾亿越南盾),占公司总注册资本的百分之八十(80%);以及
(ii) VinFast以现金出资27,000,000,000越南盾(大写:贰佰柒拾亿越南盾),占公司总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20%)。
(c) 根据协议,各方应在合资公司设立日期后90天内履行其各自的出资义务。
(三)合资公司的组织结构
(1)成员理事会,包括成员理事会主席和成员理事会成员,即双方各委派的1名授权代表;
(2)设1名法定代表人,即总经理;
(3)董事(经理),如有;以及
(4)总会计师。
(5)成员理事会提名并任命的其他关键人员。
(四)盈亏分担
各成员有权按照其各自的出资比例,在合资公司足额缴纳税款并履行法律规定的其他财务义务后,分得公司利润。各成员对合资公司债务及其他责任所承担的责任,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五)期限与终止
除双方在协议另有的约定外,本协议自生效日期起生效,直至其根据越南法律被终止或公司被清算为止。
(六)管辖法律与争议解决
本协议以及因本协议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争议应受越南法律管辖。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谈判以友好和商业合理的方式解决冲突。如果根据协议约定的方式无法达成友好解决方案,任何一方可将因本协议引起、与之相关或基于本协议而产生的、或双方关系引起的、且双方未通过协议解决的每一项争议,提交并根据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规则进行仲裁,该规则通过引述纳入本协议。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一)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获得中国的境外投资主管机关、外汇管理机关等相关政府机构的备案或审批,以及合资公司注册地越南的相关政府部门的最终核准,能否取得上述相关政府机关的审批通过与核准登记,以及最终取得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投资项目如因中国和/或合资公司注册地国家的有关政策、项目审批等条件发生变化,可能存在延期、变更、暂停或终止的风险。
后续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