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市监处罚〔2025〕JC-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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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处罚机关
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日期
2025年11月26日
处罚种类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和《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五十一条第一款
文本信息:该行政处罚决定未上传处罚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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