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市监执罚〔2026〕17号
浏览:3次
基本信息:
处罚机关
牙克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日期
2026年01月21日
处罚种类
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
处罚依据
由于当事人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并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销售的苯磺酸氨氯地平片(络活喜)是假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未违反《药品管理法》和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并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销售或者使用的药品是假药、劣药的,应当没收其销售或者使用的假药、劣药和违法所得;但是,可以免除其他行政处罚。”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免除其他行政处罚。
文本信息:该行政处罚决定未上传处罚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