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FM93交通之声】;
近日,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南明区分局查获一批超载100%以上的货车。其中,一辆轻型自卸货车核定载质量为1495公斤,实际载货质量为25850公斤,超载质量为24355公斤,超载率约为1629%,属于严重超载的交通违法行为。
核查时,车辆满载沥青,行驶缓慢,出现“下沉”姿态,交警也觉得有点不可思议:“你拉20多吨?”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驾驶人王某“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500元、记6分的处罚。民警对王某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后,要求其进行卸货转运,消除安全隐患。
来源:天眼新闻、第一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