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湖州日报)
转自:湖州日报
记者 王艳琦
春节过后,压岁钱的归属与管理问题成为不少家庭热议的话题,甚至引发亲子间的小争执。近日,市民王先生家就遇到了这样的问题。
11岁的儿子小王陆续收到长辈赠予的压岁钱,累计达1万余元。这本是美好的祝福,却让一家人陷入矛盾。王先生及妻子认为,压岁钱看似是给孩子的红包,实则是家长之间的人情往来,自家也为亲友孩子支出了相应财物,因此这笔钱应归父母所有,由父母统一支配。
但孩子却坚持认为,压岁钱是长辈专门赠予自己的节日礼物,属于个人财产,自己有权决定如何使用,坚决不同意全部上交。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这样的情况并非个例,每逢春节假期结束,类似的纠纷与咨询便层出不穷,许多市民都发出了同样的疑问。那么孩子的压岁钱到底该由谁做主?究竟属于谁?
律师解读:
浙江东唐人律师事务所
费耀律师
《民法典》第十三条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这意味着,未成年人即便年龄尚小,也依法享有独立的财产权利,有权接受他人的赠与财产。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明确,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在本案例中,长辈向小王给付压岁钱,是典型的无偿赠与行为,当红包实际交付给小王时,赠与合同即生效成立,这笔压岁钱的所有权便专属小王个人,与父母无关。父母不能以家庭人情往来为借口,主张所有权或强行没收,这在法律上是缺乏依据的。
但是,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可以对小王的压岁钱进行妥善保管,防止财产丢失或不当挥霍。依据《民法典》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因此,父母不得将压岁钱用于自身消费、偿还个人债务等非子女用途,仅能在为小王利益的前提下使用,例如支付学费、医疗费、购买必要的生活学习用品等。同时,在保管和使用过程中,父母也应当尊重孩子的知情权与合理意愿,加强沟通引导,而非简单粗暴地强制管控。
综上,压岁钱的所有权归未成年人所有,父母仅享有合法的代管权,无擅自处分权。法律清晰划定了亲子间关于压岁钱的权利边界,既充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也明确了监护人的法定职责。在实际生活中,家长不妨以压岁钱为契机开展财商教育,在遵守法律规定的基础上,与孩子平等协商、共同管理,让这份承载祝福的红包,成为孩子成长中的正向引导,而非家庭矛盾的导火索。
下一篇:无声饼摊 有味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