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 周义力)12月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发布《关于泽州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解散的批复》,同意解散泽州浦发村镇银行,泽州浦发村镇银行全部资产、负债、业务、网点、人员及其他权利义务将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承接。
批复明确,接此批复文件后,泽州浦发村镇银行应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于15个工作日内向晋城金融监管分局缴回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未尽事宜按照金融监管总局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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