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市监处罚〔2025〕1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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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处罚机关
宝鸡市岐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日期
2025年11月18日
处罚种类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2022修订)》 / 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18修正)》 / 第二十五条|《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2022修订)》 / 第九条 / 第一项|《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2022修订)》 / 第十一条 / 第二项
文本信息:该行政处罚决定未上传处罚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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