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298号公司二楼一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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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屈宏先生主持,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6人,非独立董事郭放、李江波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刘红伟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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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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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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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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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评价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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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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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
2. 议案3属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万州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
律师:曾晖、严姣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600279 证券简称:重庆港 公告编号:临2026-019号
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