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9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定点零售药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监督管理的通知》,通过建立定点零售药店个人账户支付白名单制度,明确支付政策边界,开正门、堵偏门,充分满足群众的合理医药需求的同时,坚决防止个人账户用于支付不符合基本医保“保基本”功能定位的产品。
以下产品种类不能使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
一是米面油食品、化妆品、保健品、日常生活用品等非医药类商品坚决不得纳入白名单。前段时间,媒体报道的湖南部分定点零售药店使用个人账户支付食品、化妆品、保健品等非医药类商品,这种行为一直以来都是基金监管坚决打击的违规行为。
二是类似此前媒体报道的“牙膏牙刷牙线、面膜、防晒用品、女性护理垫”等械字号产品,包括一些仅为适配医保支付、无实际医疗价值或实际医疗价值较低的“马甲产品”,不得纳入白名单。这类产品虽然有“械字号”身份,但容易被企业诱导消费、虚假宣传,实际上主要用于生活功能。
三是部分不符合基本医保“保基本”功能定位的医疗器械,不得纳入白名单。例如隐形眼镜、按摩设备、智能通讯计时设备以及用于体育健身、养生保健等生活功能为主、医疗功能为辅的器械耗材。例如,一些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智能通讯计时设备,虽然搭载了部分血压、心率辅助监测功能,但更多的是计时、通讯、网络等日用功能,且价格较高,不符合基本医保“保基本”功能定位。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结合深化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持续加强定点零售药店基金监管力度,重点查处个人账户支付食品、日用品、化妆品等非医疗产品和白名单之外的医疗产品,以及空刷套刷、倒卖串换、伪造处方,或通过虚假宣传、诱导消费等方式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
同时医保部门提醒,将米面油、化妆品等非医药类商品串换为医保药品并使用个人账户支付,违反《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第四十条规定,依规须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