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转自:中国经济导报
金 鑫
“十五五”开局之年,我国循环经济发展按下快进键。法治入典、内涵升级、资金加力,“十五五”循环经济进入法治化、规模化发展的新阶段。
法治入典:
循环经济专章实现三大突破
2026年3月正式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专设绿色低碳发展编,涵盖一般规定、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节约与绿色低碳转型、应对气候变化四章。其中,第二章以“发展循环经济”为题,成为法典绿色低碳发展编的核心组成部分。
与以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相比,法典循环经济专章实现了三个层面的重大突破。
突破一:立法定位从“单行法”跃升为“法典专章”。循环经济由一部单行法律提升至国家法典的专章,其法律效力和制度刚性大幅增强,构建起完整的绿色转型法律框架。
突破二:制度设计从“原则倡导”走向“系统规范”。法典确定了“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三大原则并确立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核心原则。
突破三:生产者责任延伸从“软约束”变为“硬指标”。相较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的原则性规定,法典一大突破在于建立健全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将其从政策倡导真正落实到“实罚”阶段。这意味着,产品生产者不仅要对生产环节负责,还必须对其产品废弃后的回收、处置承担法律责任。
内涵升级:
从末端治理到“全链条减碳”
在传统认知中,循环经济往往被理解为“资源回收”或“废物利用”,属于环境治理的“末端”环节。然而,法典的颁布和最新政策的部署,标志着我国循环经济的内涵正在经历深刻升级——从“回收废品”升级为覆盖产品设计、生产、消费、回收全生命周期的系统性、全链条减碳战略。
当前,资源循环利用在其中承担着“资源增效减碳”的核心使命。发展循环经济对我国碳减排的综合贡献率已达35%,正成为钢铁、水泥、化工、铝冶炼等高耗能行业的“减碳利器”。法典确立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三大原则中,“减量化”居于首位,要求建立健全重点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设计制度,强调从产品设计、生产环节就开始减少资源消耗和废物产生,明确推动企业在产品设计阶段就将资源循环利用纳入考量。
资金加力:
千亿级投入撬动产业落地
法治保障解决的是“有法可依”的问题,内涵升级廓清的是发展方向,而产业发展还需要“有钱可用”。2026年,国家在资源循环利用领域安排了力度空前的资金支持。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围绕资源循环利用已作出系统性部署: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高水平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建设;加强资源循环利用重大技术装备科技攻关;推广应用再生材料;加强对报废回收拆解企业的监管;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严厉打击回收拆解环节环境违法行为;持续推动落实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制度并加强监管。六项措施环环相扣,从资金投入到技术攻关,从市场应用到行业监管,从税制创新到执法保障,构建起完整的政策闭环。
据介绍,今年已累计安排“两新”设备更新资金1851亿元,占全年2000亿元目标的92.6%。其中,回收循环利用在各批中均列为重点支持领域,初步估算已获得约300亿元国债资金支持,带动社会总投资超过千亿元。
(作者系中经智策信息科技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