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条隐蔽操作三年的“入股暗道”被监管连根拔起。
江西证监局5月20日一次性挂出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将证券从业人员苏华峰、史哲元违规持有拟上市公司股份的隐秘操作曝光。两人利用“委托持股”的幌子企图规避监管红线,最终合计吞下190万元的高额罚单。
业内人士表示,这并非普通的违规炒股,在全流程监管和穿透式问责的背景下,这张罚单直接指向投行圈利益输送的灰色地带,体现了监管对证券从业人员违规持股零容忍的态度。
据江西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年1月,苏华峰与一名名义持有人达成暗中协议。根据安排,名义持有人通过委托持股方式向苏华峰转让某拟上市公司部分股份。当月,苏华峰股权款转账至名义持有人指定银行账户。
几乎在同一时间,史哲元也如法炮制,与名义持有人达成一致,名义持有人通过委托持股方式向史哲元转让某拟上市公司部分股份,次月,史哲元股权款转账至名义持有人指定银行账户。直到2025年9月,两名名义持有人将股权款等额返还给了苏华峰和史哲元。这场历时三年多的隐蔽入股游戏,至此才算终止。
记者了解到,按照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从业人员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江西证监局在调查过程中,调取了二人的任职信息、委托投资协议、询问笔录、银行流水及情况说明等关键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江西证监局认定,苏华峰、史哲元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所述违法行为。基于此,江西证监局决定对苏华峰处以90万元罚款,对史哲元处以100万元罚款,合计罚金高达190万元。
此事件并非一个孤例。记者梳理发现,从去年下半年至今年上半年,接连发生多起具有代表性的证券从业人员的处罚案例。
江苏证监局去年12月披露,对曾担任某证券公司副总裁的陈某涛非法买卖及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4515.05万元,并处以9030.1万元罚款,同时采取8年及5年两项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去年11月,厦门证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光大证券厦门展鸿路营业部从业人员刘泽方,在2020年1月至2024年11月期间,控制使用他人的证券账户委托买卖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总成交金额逾3900万元。因违规买卖证券,刘泽方被厦门证监局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4.5万元罚款。
业内人士表示,过去从业人员违规炒股的违法成本相对较低,导致部分人抱有侥幸心理。但近年来,随着穿透式监管的推进,证监会及各地派出机构的追责力度呈现上升趋势。从立案调查到资金流水的穿透,再到任职履历的核实,监管的“天罗地网”让任何形式的隐形持股无处遁形。
另外,除直接罚款外,监管部门对保荐代表人核查不严、“带病闯关”的容忍度也在急剧降低。2026年2月,上交所对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的两名保荐代表人石一杰、严焱辉予以监管警示。
上交所指出,保荐人应当勤勉尽责,对发行人披露的股东信息进行核查。在该所明确要求中介机构对国杰乾盛涉嫌股权代持事项进行核查的情况下,保荐人未能充分关注相关情况并进行深入核查,出具的核查结论与实际情况不符,履行保荐职责不到位。石一杰、严焱辉作为保荐代表人对此负有直接责任。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闫刘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