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58 证券简称:勘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3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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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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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基于全资子公司贵州虎峰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虎峰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近日与债权人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本次为虎峰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00.00万元,主要用于虎峰公司向银行申请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质保金保函。在该合同项下向债权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笔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基于全资子公司贵州陆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陆通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近日与债权人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本次为陆通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主要用于陆通公司向银行申请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质保金保函。在该合同项下向债权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笔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基于全资子公司贵州宏信创达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信创达”)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近日与债权人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本次为宏信创达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主要用于宏信创达向银行申请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质保金保函。在该合同项下向债权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笔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6年5月13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6年4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勘设股份关于2026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本次全资子公司担保金额及担保余额均在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本次担保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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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合同一
保证人: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
债务人:贵州虎峰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质保金保函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2026年5月27日一2027年5月26日
担保金额:人民币3,000.00万元
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本合同所称“到期”、“届满”包括债权人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的情形。
宣布提前到期的主债权为债权确定期间内全部或部分债权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全部或部分债权的到期日,债权确定期间同时到期。债权人宣布包括债权人以起诉书或申请书或其他文件向有权机构提出的任何主张。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二)担保合同二
保证人: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
债务人:贵州陆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类型: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质保金保函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2026年5月27日一2027年5月26日
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00万元
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本合同所称“到期”、“届满”包括债权人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的情形。
宣布提前到期的主债权为债权确定期间内全部或部分债权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全部或部分债权的到期日,债权确定期间同时到期。债权人宣布包括债权人以起诉书或申请书或其他文件向有权机构提出的任何主张。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三)担保合同三
保证人: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
债务人:贵州宏信创达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质保金保函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2026年5月27日一2027年5月26日
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00万元
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本合同所称“到期”、“届满”包括债权人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的情形。
宣布提前到期的主债权为债权确定期间内全部或部分债权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全部或部分债权的到期日,债权确定期间同时到期。债权人宣布包括债权人以起诉书或申请书或其他文件向有权机构提出的任何主张。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虎峰公司、陆通公司、宏信创达资信状况均为良好,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本次申请的银行担保主要为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及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董事会判断其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各项事宜,充分考虑了公司以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是公司为了支持全资子公司的发展,在对其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的担保全部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担保余额为72,075.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本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7.71%。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