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6-080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股东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市万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文丰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为履行与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矿业”)、亚太矿业的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华投资”)、朱全祖、兰州宝辉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辉商务”)签署的《合作协议》及《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万顺”)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市万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万靖”)、张文丰计划自2026年1月26日起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太华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计划累计增持股份数量(含2026年1月26日已增持股份)不少于4,800,000股,且不超过9,600,000股。
2、增持计划实施期间,本次增持主体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4,9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2456%。截至2026年6月10日,广州万顺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万靖、张文丰合计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53,061,5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9427%。
今日,公司收到股东广州万顺出具的《关于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广州万顺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万靖、张文丰。
广州万顺与广州万靖同为受陈志健先生控制的企业,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同时广州万顺因与张文丰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2、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广州万顺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万靖、张文丰合计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53,061,5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9427%。其中:广州万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0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456%;广州万顺通过表决权委托方式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46,971,5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9.6868%;张文丰持有公司股份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03%;广州万靖不持有公司股份。
3、广州万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2026年1月26日增持前的12个月内除以下情形外无增持计划:
广州万顺于2024年9月20日披露了股份增持计划,计划自2024年9月20日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该增持计划已于2025年9月19日实施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2025年3月20日、2025年9月20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股份增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拟延期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暨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7)。
4、广州万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公告披露日前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为履行与亚太矿业、太华投资、宝辉商务及朱全祖签署的《合作协议》及《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广州万顺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万靖、张文丰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及资金来源:计划累计增持股份数量(含2026年1月26日已增持股份)不少于4,800,000股,且不超过9,600,000股。
3、增持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前提: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5、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6年1月26日起6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7、本次增持不是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8、本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增持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的安排。
9、相关承诺:增持主体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在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3日披露的《关于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6-018)。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2026年6月10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增持主体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9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2456%。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广州万顺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万靖、张文丰合计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53,061,5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9427%。其中:广州万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0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456%;广州万顺通过表决权委托方式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42,041,5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6701%;张文丰持有公司股份2,52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199%;广州万靖持有公司股份2,45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071%。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增持主体增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增持计划相符,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