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军网-解放军报
恋亲不为亲徇私
■淮 楚
●守住亲情关,把亲情化为润物无声的春雨,而非藏污纳垢的浊流
人们常说,亲情是一道坎。确实,为人父母,有谁不疼爱自己的亲生骨肉?谁人没有“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殷殷期盼?如何对待亲情,许多老一辈革命家给我们作出了榜样,他们严管家人、严守己身,既有关爱家人的脉脉温情,更有恪守原则的严格自律。
新中国成立后,杨开慧的胞兄杨开智在湖南某农场工作,有一次捎信给毛泽东同志,请求“在京或湘安排厅长之类的职位”。毛泽东在致湖南省委第一副书记王首道的信中说:“杨开智……在湘按其能力分配适当工作,任何无理要求不应允许。”同时,又给杨开智写信:“不要有任何奢望,不要来京。湖南省委派你什么工作就做什么工作,一切按正常规矩办理,不要使政府为难。”
井冈山时期,面对残酷的战争环境,曾志同志含泪把刚出生没多久的儿子托付给石姓人家代为抚养。时隔20多年,母子才重逢。出人意料的是,曾志并没有将儿子石来发留在身边,而是让他返回井冈山继续务农。改革开放后,石来发之子想办个“农转非”,被时任中组部副部长的曾志婉拒,并鼓励孙子扎根农村做贡献。
周恩来同志没有子女,待侄女周秉建视同己出。1968年,周秉建赴内蒙古插队,由于表现好,经当地群众推荐,应征参军。周恩来得知后对侄女说:“你参军虽然符合手续,但内蒙古那么多人,专挑上了你,还不是看在我们的面子上?我们不能搞特殊化,一点也不能搞。”周恩来还专门对相关同志提出要求:“你们再不把她退回去,我就下命令了。”周秉建最终脱下军装,返回内蒙古草原继续插队劳动。
这样的故事不胜枚举。老一辈革命家这种对亲属子女的“不近人情”,生动反映出中国共产党人在对待亲情问题上自律之严格。在革命先辈看来,手中的权力、所处的岗位,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党工作、为民谋利,任何亲情都不能超越这个底线。因而,他们虽然身居高位、手握重权,却始终严守公与私的分界线,从不用手中权力为亲人谋取任何私利。正如陶铸同志当年拒绝为族中侄辈安排工作时所说的:“我是共产党员,不是旧社会的官老爷,不能搞‘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事情啊!”
“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亲情如静水深流般恒久涌动在人们的血脉之中。共产党人也是血肉之躯,眷顾亲情是人之常情。换句话说,共产党人孜孜以求“让人民过上好日子”,但并不是容不下亲情,更不是必须压抑甚至排斥亲情,而是要正确处理亲情与大义、小家和大家、小爱同大爱的关系,不能因为亲情模糊公私界限,甚至被亲情裹挟逾越底线。
然而现实中,一些党员干部却对亲属子女爱之过度、教之无方。他们对子女溺爱纵容,每走一步都要伸手“扶一扶”,为此不惜动用手中权力打招呼、走后门、铺路子;对亲友有求必应,无论大事小事都要“帮一帮”,明知违反制度规定,仍挖空心思搭天线、留暗门、开天窗,最终让权力、贪欲的藤蔓缠住了亲情。一名落马官员怀着对家人的亏欠心理,利用职权为妻儿创造条件敛财,最终一起走上了“全家腐”的不归路。在镜头面前,他深刻忏悔道:“妻子也好,儿子也好,始作俑者都是我,管家治家的失败,也是失教。”其言其行,引人深思。
“爱之不以道,适所以害之也。”亲情是世间至纯至暖的情感,倘若把公权当作为亲属子女谋利的私器,这份情感终将变味变质,最终伤人害己。所以,守护亲情更要坚守底线,方能让亲情长久纯粹。毛泽东同志为亲情立下“三原则”:恋亲不为亲徇私,念旧不为旧谋利,济亲不为亲撑腰。周恩来同志定下“十条家规”,涉及吃饭、住宿、出行等生活的方方面面,对家人、亲属提出刚性约束。陈云同志对家人“约法三章”:不准随便进出他的办公室,不准翻看、接触只供他阅读的文件、材料,不准搭乘他使用的小汽车。萧克同志对家人有“三不准”要求:老家房子不准重新装修;自己去世后不准大操大办;家人不准随便伸手向国家要钱、要照顾。这些家规看似无情,却饱蘸着老一辈革命家对亲属子女的深情大爱,彰显出共产党人大公无私的博大情怀。
“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能不能守住亲情关,特别是管好亲属子女,对每名党员干部来说都是很现实的考验。习主席谆谆告诫广大党员干部要守住亲情关,“严格家教家风,既要自己以身作则,又要对亲属子女看得紧一点、管得勤一点,坚决防止他们打着自己的旗号搞特权、谋私利,坚决防止他们被‘围猎’、被利用”。广大党员干部当牢记习主席教诲,以革命先辈为镜,明白什么是真正的亲情,什么是真正的关爱,坚持论情不忘义、顾亲不逾矩、护亲不过线,把亲情化为润物无声的春雨,而非藏污纳垢的浊流,以纯正家风守护清朗党风政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