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魏爽) 近日,青海省委政法委会同省直政法相关单位印发《青海省政法机关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为加快推进全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十条措施》围绕强化营商环境立法保障、夯实涉企学法普法基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提升涉企司法质效、充分发挥破产审判救治和出清双重功能、协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强化涉企执法司法监督、严格组织评估问效、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强化组织实施保障十个方面,立足政法机关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全链条,紧扣青海产业发展、市场主体培育、营商环境优化关键环节,精准施策。
在立法保障方面,明确持续深化营商环境领域法规政策清理,广泛收集市场主体意见建议,加快我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等立法进程。在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依法适用“首违不罚”“轻微违法免罚”,推进柔性执法,同时严厉打击牟利性投诉举报行为。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将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构建知识产权案件“快审+精审”梯次审判模式,有效提升知识产权案件办理质效。在发挥破产审判救治和出清双重功能方面,明确充分发挥联席会议机制作用,严格依法受理、审理破产案件,深化执行与破产衔接工作机制改革,推进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等任务。
《十条措施》坚持“服务发展是最大政绩、保障民生是核心职责”的工作导向,立足政法机关职能定位,聚焦市场主体急难愁盼,通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司法、提供精准高效法治服务、健全惠企利企长效机制,实打实为企业纾困减负、护航市场主体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