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药业”,股票代码:300519)6月15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嵊州市和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丰投资”)近期完成了一笔股份减持,减持比例触及1%整数倍。
减持基本情况
公告显示,和丰投资于2026年6月5日至6月12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新光药业股份213.7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356%。本次减持前,和丰投资持有新光药业股份2399.9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999%;减持后,其持股数量降至2186.29万股,持股比例为13.6643%。
持股变动前后对比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万股) | 2399.99 | 2186.29 |
| 占总股本比例(%) | 14.9999 | 13.6643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万股) | 2399.99 | 2186.2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万股) | 0 | 0 |
减持计划履行情况
据了解,和丰投资本次减持系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公司曾于2026年5月12日发布《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和丰投资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60万股(占总股本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320万股(占总股本2%),合计减持不超过480万股(占总股本3%)。
本次和丰投资通过大宗交易减持213.70万股,未超过其披露的大宗交易减持上限,减持数量在已披露计划范围内,且已按规定完成预披露,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及法律法规的情形。
对公司影响
公告强调,和丰投资减持的股份为公司首发前股份及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本次减持后,和丰投资仍持有新光药业13.66%的股份,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同时,和丰投资并非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新光药业董事会表示,将持续关注股东后续股份变动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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