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湖晚报)
转自:南湖晚报
□市应急管理局
本期“周三安全课”,我们将目光投向粉尘涉爆企业最容易犯的“通病”——制度形同虚设。很多企业在墙上贴满规章制度,却任由粉尘在车间里“安家落户”。当“纸面的制度”遇上“现场的厚积尘”,一场灾难性的粉尘爆炸危机便在暗中潜伏。
案例回放:墙上的制度,地上的积尘
1月23日,嘉善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嘉兴某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木业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企业台账里的《粉尘清扫制度》中,明确规定木工车间要“每班清理粉尘”,而且要“责任到人”。
然而,当执法人员走进木业公司8号楼2楼的木工车间时,眼前的景象与《粉尘清扫制度》形成了鲜明对比:现场积尘严重,木工机械设备的表面、车间地面和墙角,甚至墙壁上配电箱内部的电气元件上,都“裹着”厚厚一层木粉尘。执法人员当场指出:“制度不能只写在纸上,木粉尘是可燃性粉尘,现场积尘严重就是最大的隐患!”
隐患定性:触碰“粉尘管控”红线
构成重大事故隐患
根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第十一条第十项规定:“未落实粉尘清理制度,造成作业现场积尘严重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此外,将于2026年11月1日实施的《AQ 4228—2025木材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范》对粉尘清理工作提出了更细致的要求。该标准第7.1条明确,清理内容不仅包括地面,还应包括各种产尘设备内部、干燥器上的天花板区域及屋顶排风扇开口周围以及风机、电机、防护罩等容易忽视的部位。
风险透视:积尘是“不定时炸弹”
为什么现场积尘严重会被定性为重大隐患?木粉尘属于典型的可燃性粉尘,当它以粉尘云的形式悬浮在空气中,或以堆积层的形式附着在车间各处时,一旦遇到火花、电气短路或静电,非常容易产生爆炸。更可怕的是,初次爆炸产生的冲击波会扬起地面和设备上的积尘,形成更大规模的二次爆炸。
执法亮剑:依法查处,消除隐患
面对这一重大事故隐患,嘉善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当场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相关作业,彻底清理现场积尘,并立案调查。
经调查,该企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且未及时消除,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3月6日,嘉善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木业公司作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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