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和夏科技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境外上市的备案反馈意见,监管具体问询事项如下: 一、请补充说明:(1)你公司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价格及定价依据,是否存在入股价格异常的情况,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是否实缴出资,是否存在未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出资方式存在瑕疵的情形;(2)请就你公司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是否合法合规,以及你公司主体资格和有效存续情况出具结论性意见。 二、请补充说明提交境外发行上市备案申请前12个月内新增股东入股价格的定价依据、与同期增资定价差异原因及其合理性,以及上述股权转让环节相关转让方所得税缴纳情况,并就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三、请补充说明员工持股平台是否存在预留份额或未授予的份额,激励对象离职后仍持有相关激励份额的,是否符合相关协议约定情况,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四、你公司控股股东曾存在股权代持情形,请列表说明代持双方名称、代持股权比例、代持起止时间、解除代持方式,股权代持原因、代持演变情况、合法合规性、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股权代持期间被代持方是否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包括是否违反竞业禁止规定)。并结合上述情况按照《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第八条规定说明控股股东持有的股权是否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五、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范围及实际业务是否涉及限制或禁止外商投资领域,本次发行上市及“全流通”后是否持续符合外商投资准入要求。 六、请补充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近日,魔门塔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境外上市的备案反馈意见,监管具体问询事项如下: 一、股权架构搭建及返程并购的合规性,请说明(1)持股5%以上的股东是否履行《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37号文)的外汇登记,以及境内机构股东是否履行对外投资等境内监管程序;(2)红筹架构搭建过程中,涉及收购境内主体的,请说明交易对价、定价依据、税费缴纳等情况,是否符合《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3)境内运营主体历史上涉及减资的,请说明交易对价、定价依据及公允性,相关决策程序履行及税费缴纳情况,是否涉及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是否符合《公司法》和税收相关法律法规;(4)股权架构搭建及返程并购过程符合当时有效的外汇管理、境外投资、外商投资、税务管理等监管规定的结论性意见。 二、关于股本情况,请说明(1)完整说明发行人设立情况及设立以来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2)股东Alisoft China、ANTFIN SINGAPORE、YF Momenta、Accelerator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主体持股比例是否应当合并计算,是否应当按照5%以上股东穿透核查;(3)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2号》(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2号》)说明离职人员、顾问或外部人员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况,并就股权激励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4)发行人股本中是否存在国有股份,以及是否应履行相关国资管理程序。 三、关于新增股东,请说明(1)逐笔说明最近12个月内新增股东的入股价格、定价依据,以及入股价格存在差异的原因,并就入股价格是否公允合理、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2)新增股东Gaorong Partners Fund VI,L.P.与Gaorong Partners Fund VI-A, L.P.受同一普通合伙人控制,请说明该控制主体的名称;(3)新增股东中金启辰贰期、北京智能网联与本次发行上市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证券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影响中介机构客观、公正执业。 四、关于业务经营,发行人下属企业经营范围涉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如实际从事相关业务,请说明具体展业情况,以及收入规模及占比。 五、关于境内运营实体,请说明(1)按照《监管指引第2号》完整说明发行人主要境内运营实体情况,列表说明发行人重要参股公司情况;(2)湖北长江蔚来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湖北长江蔚来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增资入股北京魔门塔,于8月通过股权转让退出,请说明上述交易安排的原因,以及交易对价、定价依据及公允性;(3)就主要境内运营实体历次股权变动是否合法合规出具结论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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