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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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名片】
张丽莉,滁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四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先后获全省优秀办案检察官、全国优秀办案检察官等荣誉称号。
【人物寄语】
法律是理性的标尺,司法是温暖的传递。要始终怀揣“如我在诉”的同理心,把老百姓的难处当成自己的难处来办。
在滁州政法系统,提起检察官张丽莉,人人都会竖起大拇指。从检三十余年,在张丽莉的办案字典里,从来没有“差不多”,只有“更精准”。她以细致较真核查每一处细节,凭法治信仰还原案件真相,累计承办民事检察监督案件900余件。无数群众的急难愁盼,都在她一丝不苟的办案过程中得以妥善化解。
“民事案件看似琐碎,却连着万家冷暖,办的是案子,守的是人心。”这是张丽莉常挂在嘴边的话。她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同理心,摒弃机械办案的刻板思维,用心用情化解群众维权困境,涂某某的交通事故维权案,便是她司法为民的鲜活缩影。
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让普通群众涂某某不幸落下一级伤残,彻底丧失劳动能力。高昂的治疗、康复费用,让原本安稳的家庭陷入困境。为挽回损失,涂某某将肇事方诉至法院,可涉案车辆仅投保无赔付资质的统筹险、未购买正规车险,原审判决仅让无赔付能力的统筹公司担责,不仅胜诉判决沦为一纸空文,还直接切断了她向运输公司追责的渠道。求助无门的涂某某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接到案件后,张丽莉看着当事人憔悴无助的模样,满心动容:“群众来找我们,我们绝不能让公平正义缺位。”她通宵梳理卷宗、逐条核查法条,深挖案件症结,精准查实原审判决法律适用有误、责任认定偏颇,遗漏了运输公司的法定赔偿责任。随后,她依托检察联动机制依法提出抗诉,积极跟进案件重审流程。最终,法院撤销原判、依法改判,帮助涂某某成功获赔80余万元。
民生权益不容缺位,市场营商环境同样需要法治护航。张丽莉始终把维护市场公平、护航企业健康发展摆在重要位置,她时常叮嘱同事:“涉企案件不能简单就案判案,要守住诚信底线,呵护市场秩序。”
滁州一家健身房与商场签下长达12年的租赁合同,租期未满,商场便以健身房春节停业为由,认定对方违约并强行清场,双方历经多级诉讼仍争议不休。案件进入检察监督环节,面对看似条理清晰的合同条款,张丽莉没有浅尝辄止。她依法启动监督纠错程序,最终为企业挽回126万余元经济损失。该案凭借典型的示范意义,成功入选长三角法治案例精选,为涉企纠纷公正化解提供了优秀范本。
履职路上,张丽莉从不局限于办好个案,更主动延伸检察触角、深耕民生服务。她牵头打造滁州“亭之翼”检察品牌,联动人社部门设立护“薪”办公室,高效化解农民工欠薪难题,工作成效获最高检肯定。联动残联搭建协作平台、设立“检察蓝护残工作站”,打通特殊群体维权绿色通道,相关经验被写入最高检民事检察工作白皮书。
“办案要守初心,带人要传初心。”作为部门带头人,张丽莉毫无保留倾囊相授,以严谨作风、为民情怀言传身教,助力青年干警快速成长。
三十载初心不渝,三十载笃行不怠。张丽莉以法为纲、以情为暖,用一件件公正案件、一次次暖心履职,守护万家安稳、践行检察使命,让澄澈的检察蓝成为皖东大地最动人的法治底色。
(本报记者 李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