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发布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对公司组织架构、股权管理、治理机制及经营规范等核心内容进行明确。公告显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538.0359万元,控股股东陈荣持股38.20%,公司治理结构严格遵循《公司法》及监管要求,进一步完善了股东权利保护、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及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概况与股权结构
根据章程,祥鑫科技前身为东莞市祥鑫汽车模具制品有限公司,2016年4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10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未提及。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陈荣,注册地址位于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经营范围涵盖汽车五金模具、新能源金属制品、钣金件等产品的研发与产销,以及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
公司发起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 序号 | 发起人姓名 | 认购股份数(万股) | 出资方式 | 出资时间 | 持股比例(%) |
|---|---|---|---|---|---|
| 1 | 陈荣 | 3,820 | 净资产折股 | 2013年5月8日 | 38.20 |
| 2 | 谢祥娃 | 2,930 | 净资产折股 | 2013年5月8日 | 29.30 |
| 3 | 郭京平 | 1,400 | 净资产折股 | 2013年5月8日 | 14.00 |
| 4 | 朱祥 | 1,100 | 净资产折股 | 2013年5月8日 | 11.00 |
| 5 | 翁明合 | 750 | 净资产折股 | 2013年5月8日 | 7.50 |
| 合计 | 10,000 | 100.00 |
公司治理与决策机制
章程明确,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注册资本增减、利润分配、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及1名职工代表董事,下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承担原监事会职权,负责财务信息审核与内控监督。
在对外担保与重大交易审批方面,单笔担保额超净资产10%、对外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或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提供担保等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的,需经董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股东权利与利润分配政策
章程强化了中小股东保护机制,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等文件,连续180日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提起诉讼。利润分配以现金分红为优先方式,满足条件时每年至少分配一次,最近三年现金分红累计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具体分红比例根据公司发展阶段调整:成熟期无重大支出时现金分红占比不低于80%,成长期或有重大支出时不低于20%。
股份管理与风险控制
公司股份采用股票形式,集中存管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董事、高管持股变动需严格披露,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原则上不收购本公司股份,仅在减少注册资本、员工持股计划、维护公司价值等特定情形下,经股东会或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通过后实施,且收购总额不超过已发行股份的10%。
章程还明确,公司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为党组织提供必要条件,确保党建工作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
本次章程修订进一步规范了公司运营管理,为持续稳健发展奠定制度基础。市场分析认为,清晰的股权结构、完善的治理机制及稳定的分红政策,将增强投资者信心,助力公司在汽车模具及新能源金属制品领域的竞争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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