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347,证券简称:泰尔股份)近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与曹林斌、潘哲、杨文龙、李俊毅合同纠纷系列案件的最新执行进展。公司于2026年7月6日收到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马鞍山中院”)出具的两份《执行裁定书》,法院裁定对被执行人曹林斌名下的不动产及股权实施查封、冻结措施,查封及冻结期限均为三年。
公告显示,泰尔股份与曹林斌等人的合同纠纷可追溯至2019年9月,公司首次就此向马鞍山中院提起诉讼。此后,公司于2022年4月再次就相关合同纠纷向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该案由马鞍山中院提级管辖。截至目前,相关案件已进入执行阶段,公司此前已多次披露诉讼及执行进展情况。
根据马鞍山中院出具的(2026)皖05执88号《执行裁定书》,法院裁定查封曹林斌名下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万科翡丽郡花园1栋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书号为粤(2017)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084170号,查封期限为三年。
同时,马鞍山中院在(2026)皖05执88号之一《执行裁定书中》裁定,冻结曹林斌名下持有的深圳市众迈科技有限公司出资额783万元的股权及股息、分红等收益,冻结期限同样为三年。上述两份裁定均自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尔股份在公告中表示,本次诉讼执行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的执行进展,积极采取措施维护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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