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胥帅
编辑|金冥羽 董兴生 杜恒峰 校对|何小桃
国晟科技(维权)(SH603778,股价10.95元,市值72.27亿元)二级控股子公司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国晟新能源)因拖欠上海电气集团恒羲光伏科技(南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羲光伏)光伏组件货款约1.15亿元被诉,该案于7月7日晚间披露。此前的5月份,安徽国晟新能源因拖欠江苏大航电气贸易有限公司单晶电池片货款被起诉。
上述两案涉诉本金及违约金合计超过1.6亿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国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在两笔交易中分别质押所持国晟科技股票1000万股和2210万股,合计3210万股,为子公司债务提供担保。质押发生时,公司股价处于阶段高位区间,最高超过34元/股;目前股价约10.95元/股,较年内高点下跌约68%。两家原告均在诉讼中请求法院确认对质押股份享有质权,并有权优先受偿。
从2025年9月23日盘中最低点的3.23元/股,至2026年4月9日的34.27元/股,国晟科技股价涨幅超过10倍。
因付不出货款被起诉
7月7日晚间公告显示,安徽国晟新能源近日收到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原告恒羲光伏为上海电气旗下公司。本次诉讼涉案金额约1.15亿元,其中包含违约金23.84万元。
此次诉讼源于双方在2026年3月6日签订的《光伏组件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后,原告恒羲光伏按约分批次交付货物,被告安徽国晟新能源仅支付约0.41亿元,其后出现货款逾期。原告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偿付全部未付货款及违约金。
这并非安徽国晟新能源今年首次因拖欠货款被起诉。5月22日,国晟科技曾披露另一起诉讼。安徽国晟新能源于2025年12月3日与江苏大航电气贸易有限公司签订《太阳能电池销售合同》,向后者采购价值约0.51亿元的单晶电池片。货物全部收到、付款期限于2026年3月16日届满后,安徽国晟新能源未向原告支付任何合同价款,最终被起诉索要本金及违约金合计约0.52亿元。
也就是说,无论是单晶电池片还是光伏组件,国晟科技的控股子公司均出现未能按期支付货款的情形。
控股股东质押股票“赊货”
上述货款纠纷中,国晟科技控股股东国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晟能源)采取质押上市公司股票为子公司采购货款提供担保的方式。
在与江苏大航电气贸易有限公司的交易中,2025年12月1日,国晟能源签订《股权质押合同》,以其持有的国晟科技221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向原告提供质押担保。在与恒羲光伏的交易中,2026年4月21日,国晟能源再次签订《证券质押合同》,以其持有的国晟科技1000万股股票提供质押。两次质押合计3210万股。
质押发生时,国晟科技股价处于历史高位。今年以来,公司因太空光伏概念等因素受市场关注,股价最高触及34.27元/股。2025年底至2026年上半年,控股股东进行质押时,公司股价处于阶段高位,其中4月21日股价约29元/股。当前,国晟科技股价已震荡走低至约10.95元/股,较年内高点下跌约68%。
由于安徽国晟新能源尚未偿还上述两笔货款,两家原告均在诉讼请求中提出:请求法院确认对质押的国晟科技股票享有质权,并有权就该股份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上海新古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怀涛表示,子公司无力清偿采购货款时,控股股东多次在股价高位质押股票为债务担保。该行为本质是企业流动性不足时,借助二级市场估值承接商业信用,属于短期周转手段。一旦股价大幅下跌,质押股权若被法院司法拍卖,供应商可获抵债资产价值将缩水,货款难以足额收回,同时控股股东持股将面临被动稀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