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珠海的刘女士遇到了一件糟心事,她用快递退货,把一件自己买成18.6万元的翡翠手镯寄给卖家,结果快递员上门取件时,不慎将手镯摔在地上。事发后,快递员没有告知包裹曾摔在地上之事,将快递发走。
手镯被摔坏,刘女士要求快递公司按自己买入的价格18.6万元赔偿,而快递公司称只赔付2.4万元。目前,双方就赔偿金额尚未达成一致。律师表示,赔偿依据是货物的实际损失,而不是快递公司单方认定的金额。
快递员上门揽件摔裂手镯
消费者发现时快递已发走
6月26日下午2点左右,刘女士在某快递平台下单,快递从珠海发往乌鲁木齐。刘女士在系统上给快递员私信,提醒寄的是一个翡翠手镯,价值比较高,要小心拿放。
刘女士提供的快递订单截图显示,在下单时填写了翡翠镯子。她根据自己购入的金额,填写了物品价值为18.6万元。
因自己经常寄这家快递,加上门上有监控,她每次都是将快递放在家门口。这次也不例外,她将手镯打包后放在家门口。当天下午4点多,快递员上门取件。当时刘女士正在家中,快递员揽件将东西取走。
当晚8点多,刘女士查看监控,发现快递员在取件后,没有当场打包,直接将物品夹在腋下。转身时,包裹不慎从盒子里掉出,重重摔在了地上。之后,快递员没有联系刘女士告知此事,而是继续发走了快递。
要求按买入价18.6万元赔
快递公司只愿赔偿2.4万元
刘女士称,自己是一名翡翠玩家,这个手镯是她花了18.6万元从其他玩家手中购入的。“买之前约定了不喜欢可以退,当天准备退还给卖家。”刘女士称,卖家购入时花了20多万元,因近期急用钱,因此以18.6万元转手给自己。
看完监控后,刘女士立即联系揽件快递员拦截快递,但尝试多次没有联系上。她又试着联系网点,发现快递已经发走。最终,快递是在乌鲁木齐被拦下并退回到快递发出的网点。
刘女士称,当时网点负责人承认,确实是工作人员的过失造成的,并表示会进行赔偿。刘女士提供的视频显示,手镯退回到网点后,当着工作人员的面进行了拆包核验,手镯上有两处裂纹。
之后,刘女士在平台上申请了理赔程序。理赔专员联系她,称公司决定赔付她2.4万元。对于这一赔付方案,刘女士拒绝了。
刘女士跟理赔专员的一段通话录音显示,理赔专员称公司和刘女士可以一同去当地的珠宝鉴定机构对手镯价值进行鉴定。对此,刘女士表示,黄金有价玉无价,每个人对手镯认定的价值不一样,快递公司应该按照购入金额进行赔付。对方则表示,手镯金额比较高,刘女士仅提供了转账记录,需要通过鉴定作为支撑向公司申请赔付。
刘女士坚持,手镯摔裂,就基本没有什么价值可言,既然是快递公司失误,就应该照价赔偿。
对于为何运输贵重物品没有保价的质疑,刘女士表示,之前自己没有保价习惯。她认为,是快递员揽件时而非运输途中摔坏的,跟保价无关。
7月7日,记者致电当天负责揽件的快递员,他承认确有此事。他说当天在系统上看到揽件通知后,就直接上门取件,没有看到客户发的提醒私信,目前主要由公司在跟进此事。他称事后得知手镯的价格,自己也十分担心。
随后,记者致电该快递网点负责人了解情况,对方表示,会有专门人员进行答复。截至记者发稿,暂未收到相关答复。
律师说法
赔偿依据是货物实际损失而非快递公司单方认定金额
快递公司应按什么标准赔付?刘女士未保价,是否会对赔付造成不利影响?对此,记者采访了四川琴台律师事务所律师、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律师顾问团成员王轶。
王轶指出,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八条,保价快件按保价规则赔偿,未保价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刘女士未对手镯进行保价,应适用《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赔偿依据是货物的实际损失,而不是快递公司单方认定的金额。
如何认定“实际损失”?王轶表示,刘女士18.6万元的转账凭证是直接证据之一。刘女士的购入价格是实际损失的重要参考,快递公司不能以“未保价”为由,单方面压低赔偿金额。快递公司提出共同委托第三方鉴定的建议,在程序上是合理的,当双方对价值存在争议时,由中立机构出具鉴定意见是常见的解决方式。
王轶认为,刘女士未对手镯保价会对后期申请赔付带来一定不利影响,需要承担更多举证责任,如证明货物的实际价值以及快递公司存在过错等。王轶建议刘女士与快递公司协商,可以共同委托第三方进行鉴定,但明确不接受快递公司单方定价;若协商无果,及时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 钟晓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