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岁女童溺亡泳池监控全故障##女童泳池溺亡教练否认让其父离开#】近日,湖南长沙的陈先生向扬子晚报记者反映,7月12日,他带六岁的女儿晴晴在小区露天泳池上游泳课,课程结束后他去换泳衣准备下水,就在这几分钟的间隙,孩子便溺水失去意识。“六岁的小孩在水中溺水挣扎,教练、救生员都没发现,直到我换衣服返回看到异常,已经错失了黄金救援时间,孩子最终抢救无效身亡。”事发后,孩子父亲回忆,游泳课结束时教练让他去换衣服继续陪孩子游泳,但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回应表示,教练称其并未让孩子父亲去换衣服,只是说他们可以在泳池继续玩。白先生称,事发后警方和街道办多次组织各方调解,“教练没有跟我们直接沟通,也没有道歉。我们希望有关部门对涉事泳池开展全面调查,厘清泳池运营方是否存在违规行为,调查教练、救生员等相关责任人,给孩子一个交代。” 陈先生的代理人白先生称,由于教练是手把手教学,因此出事时孩子身上没有游泳圈、救生衣等防护措施。事发时泳池的监控全部出现故障,警方在查看附近业主委员会和健身房的监控视频后,还原了事情经过,“当天17时16分左右,陈先生和教练进行言语沟通,然后走进更衣室换衣服。当时晴晴在水里朝着王教练游,两人还拉了手,距离不超过一米。3分钟后,晴晴独自游到泳池中央,很快她的头第一次沉入了水面,2秒后又探出水面,疑似出现溺水情况。17时20分,她的头多次沉入水面又浮出,45秒后,她在水里露出了半个脑袋,然后从监控里消失了。17点26分,陈先生匆匆赶回找到女儿。”监控画面显示,陈先生离开仅4分钟后晴晴便发生溺水。 律师表示,课程结束时,教练究竟是如何和家长交代的,实际上可能成为本案责任认定的关键。目前公开信息中存在两种不同说法:一种是家属认为,教练让家长去换衣服后继续陪孩子游泳;另一种是有关部门回应,教练只是表示课程结束,可以继续在泳池玩。两种表述看似差别不大,但法律意义完全不同。如果属于前者,容易让家长形成合理信赖,认为教练仍在照看孩子,那么教练承担的注意义务可能尚未结束。如果属于后者,则意味着教学已经结束,监护责任开始向家长回归。(见习记者 甘嘉颖 记者 徐韶达 剪辑 马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