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发布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会议于7月22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该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99.91%的高比例赞成票。
公告显示,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柄皓先生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北京环球(成都)律师事务所为本次会议提供了法律见证并出具了合法有效的法律意见书。
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会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计22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22,901,6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3263%,显示出股东对公司事项的高度关注和积极参与。
|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20 |
|---|---|
|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722,901,687 |
|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81.3263 |
议案审议结果
会议审议的唯一议案《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获得高票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 股东类型 | 同意票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
| A股 | 722,273,877 | 99.9131 | 497,710 | 0.0688 | 130,100 | 0.0181 |
公告指出,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律师见证意见
北京环球(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唐晓风、刘臻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成都燃气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公司在任董事13人全部列席会议,董事会秘书杨剑峰及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亦列席会议,见证律师全程参与见证。
本次股东会决议的通过,标志着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事项获得股东认可,为公司治理的规范化和透明化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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