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证监会官网显示,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为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利制药”)提供审计服务未勤勉尽责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明,天健所出具的普利制药2021年、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天健所在普利制药2021年、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
证监会认为,天健所作为普利制药2021年、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在审计执业过程中,未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天健所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三款所述情形。施其林、沈筱敏、何昌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证监会决定,对天健所责令改正,没收审计业务收入210万元,并处以420万元罚款,合计罚没630万元;对施其林、沈筱敏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对何昌坚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文/资本秘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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