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李佃云因涉及船舶污染物相关操作记录违规问题被海事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违法事实为当事人存在不按照规定监测、监控,未如实记载和保存船舶污染物、压载水和沉积物的排放及操作记录的行为,八所海事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的处罚决定。
该处罚结果将同步纳入海事行政相对人信用记录,对当事人后续相关海事业务办理的信用核验环节产生直接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李佃云 |
| 违法案由 | 不按照规定监测、监控,未如实记载和保存船舶污染物、压载水和沉积物的排放及操作记录(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1042000098-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3207*******2234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及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18 |
| 作出处罚机关 | 八所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李佃云,涉及的违法案由为不按照规定监测、监控,未如实记载和保存船舶污染物、压载水和沉积物的排放及操作记录(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1042000098-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该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207*******2234,作出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及第二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8月18日,实施本次处罚的机关为八所海事局。海事部门提示,船舶相关作业主体需严格落实船舶污染物、压载水及沉积物操作全流程的监测记录要求,规范留存相关操作台账,共同维护海洋生态环境安全。
天眼查数据显示,李佃云成立日期2013年11月26日,法定代表人李佃云,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平邑县蒙阳路。
综合点评
本次海事部门针对涉事主体未依规记录船舶污染物相关操作的3000元小额处罚,属于常规海洋环境监管执法行为。涉事主体需及时整改台账管理漏洞,严格落实《海洋环境保护法》相关要求,避免后续因合规疏漏引发更严重的监管惩戒,保障自身航运经营活动合规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