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桂平市理平货物运输代理服务部(个体工商户)因涉及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的相关违法行为,被佛山海事局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清晰列明了涉事主体的违法情形与处置结果,是海事管理机构强化内河通航秩序监管、落实船舶动态信息报送要求的具体执法体现。
该处罚决定的作出,将督促相关水路运输经营主体严格落实船舶进出港信息报送的法定责任,避免同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桂平市理平货物运输代理服务部(个人工商户)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44******* 1-1 |
| 违法案由 | 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9102020039-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五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18 |
| 作出处罚机关 | 佛山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开的处罚信息中,涉事主体为桂平市理平货物运输代理服务部(个人工商户),对应的违法案由为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2026版),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9102020039-1-1,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该主体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244******* 1-1,本次处罚适用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五十四条第一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8月18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佛山海事局。
事件意义点评
本次桂平市理平货物运输代理服务部因未按规定报备船舶进出港信息被佛山海事局处以1500元罚款,虽单笔处罚金额较低,但作为个体工商户,该处罚会留下合规警示记录,提醒同类港航服务主体严格落实内河港口船舶信息报备要求,规避后续更严重的合规风险。